【美国《防务新闻》周刊网站5月23日文章】题:同西方企业签订的飞机协议使中国军方受益
兰德公司一份新报告警告说,欧洲和美国的民用航空企业在同中国商用飞机制造企业开展业务时提供了军民两用的技术,无意间促进了中国的军事发展。
最近歼-20隐形战机揭开了面纱,并且有人确认中国首艘航母将在今年试航。兰德公司这份题为《准备起飞———中国发展中的航空航天业》的报告是在此背景下面世的。
中国的市场过于诱人,使西方航空航天企业无法忽视。在欧洲和美国军事与民用航空预算缩水的时候,情况更是如此。
但是兰德公司的报告说,经济机遇伴随着危险。出售给中国航空公司的大涵道比涡扇发动机所使用的一些部件与用于高性能飞机的小涵道比涡扇发动机相同。自动飞行控制系统则可用于军用无人驾驶飞机。
该报告说,甚至将部件生产分包给中国企业也帮助提升了中国的军事能力。
该报告说:“仅仅根据西方航空航天制造商的说明书加工部件都能提供一种训练。这种训练可应用于军用飞机部件的加工。”
报告提到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研发ARJ21支线客机和C919窄体喷气客机的努力。这些努力得到了通用电气公司、霍尼韦尔公司和十几家其他欧洲与美国航空部件企业的帮助。
该报告说,根据ARJ21和C919的技术可以制造各类飞机来完成运送兵力、军事物资或设备,以执行不同种类的特殊任务。
但不是所有人都认为天塌下来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的分析家理查德·比青格说:“几十年来,人们一直以威胁的口吻警告说,要注意中国人对商用航空航天技术的探索。”
比青格说,中国的飞机制造企业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就从西方飞机制造商那里获得分包合同,但它们自身的工业能力只获得了有限提升。他说,ARJ21和 C919就是中国人实际上没有很好利用技术转移的证据,在制造这些飞机时依然要进口大部分关键性技术,其中包括引擎、飞行控制系统和航空电子设备。
他说:“这些系统基本上是以黑箱的状况运送到中国的。这就是说,它们是作为成品运来的,而没有同时带来设计或制造技术。”
比青格说,中国能在这些项目中学到的唯一的东西是大型商用飞机的系统整合。
兰德的报告还显示,在直升机生产领域,合资企业和生产许可证的转移带来了麻烦。
例如,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生产与欧洲直升机公司的AS365N中型通用直升机同一家族的一种直升机。这种在中国称为Z-9的直升机可以执行民用和军事任务,包括反坦克、反潜艇作战和搜索救援任务。
1997年,欧洲直升机公司接受了一个合同以帮助中国研发一种运输直升机,但这类直升机却没有制造出来。该报告说:“中国似乎将有关技术应用于Z-10攻击直升机的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