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创新,
四面开花效果各异
全国目前主要有6种培训模式,各有特点,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正因为有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力推动,全国各地近些年来兴起了各种“先培训后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模式。但是,因为始终缺乏一个统一的政策支持和明确的法律保障,各地在具体做法上五花八门,各显神通,培训的深度和广度大不一样,这都影响了培训工作的进一步推广。
马飞雄处长向记者列举了6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以广东、江苏、重庆为代表,特点是政府出资,城乡一体,完全免费;第二种模式以辽宁为代表,特点是民政部门和相关的企业联合培训,实行“订单式”培训就业;第三种是以湖北为代表,民政部门和高等院校联合办学,退役士兵到大学、高等院校去接受教育;第四种模式以河南为代表,民政部门自己组织退役士兵培训中心,进行培训;第五种模式以云南为代表,政府出资资助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第六种模式就是退役士兵自己选择专业、选择培训机构,拿到相应证书后民政部门给予相应补助,这是当前中央政策中的一项内容,没有具体代表省份。
广东、江苏和重庆3省市是组织城乡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起步较早、成效明显的省份。民政部曾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了一次调研,调研结果认为,广东等3省市组织城乡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做法是成功的、效果是明显的。
“大家普遍反映,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可帮助退役士兵学到知识、掌握技能、实现就业——退役士兵比较满意;可提高退役士兵技能水平,弥补企业技能人才缺乏——用人单位比较满意;可缓解安置压力,促进社会稳定——政府比较满意;可解除现役士兵后顾之忧,促进部队建设——部队比较满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的同志如此说。
这4个方面的“满意”,透视出的不仅仅是退役士兵迫切需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的需要。仅从国家经济转型需要人才培养和储备的角度考虑,就会发现退役士兵实际上是一个最现成、极具潜力的人才宝库,这个资源是各地经济发展的后备力量。
一位参与调研的同志告诉记者,调研中我们深深感到,当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面临的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规定与市场就业机制、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与用人单位需求、城乡有别安置办法与城镇化进程加快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定程度上困扰着各级政府工作,同时与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调整现行安置政策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广东等3省市的实践启示我们,开展针对退役士兵的多层次多形式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破解安置难题,实现从城乡有别、安排工作为主,向城乡一体、扶持就业为主转变的必然选择,必须抓紧抓好。
调研组将广东等3省市经验做法带来的启示归纳成3个词,即:势在必行、时机成熟、大有益处。
“这3个省市的做法尽管很好,但其他地区学习起来有难度。”这位参与调研的同志说,“比如这3省市都是领导重视、特事特办,广东和江苏都是省委书记亲自过问,直接抓落实,重庆则是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再比如,这3省市都是士兵‘点菜’、政府‘买单’:对于参加1年以上中高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占参训总人数将近一半),广东每人每年出资7000元,江苏每人每年出资7500元,重庆则是每人每年3500到4000元,无论是省级财政全部负担还是市县财政统筹解决,退役士兵本人基本不负担费用。换到经济落后的省份,如果没有中央财政支持,地方财政恐怕负担不起。再比如,为确保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这3个省市均制定出台了相应政策,不断调整完善措施,建立相应制度保障,同时由于此项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合作,3省市都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林等部门各负其责,军队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如果不进行顶层设计,没有国家部委层面的部门合作和制度建设,单靠下面也很难确保。”
如何才能让好的做法推广开来、持久下去?有专家建议,制度更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单纯靠一时一地的热情难以长久,必须从制度机制上探寻源头活水,建立健全一整套良性运行机制,使之常葆生机与活力。
一种期盼,
立法保障全国推行
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形成初步意见,待上报国务院、中央军委通过后方能施行
无论是军队人大代表的呼吁还是各地实践经验的启示都告诉我们,只有将退役士兵免费培训纳入法律保障范围,才能让全部退役士兵享受到免费培训的权利,才是从长远解决退役士兵出口问题的根本之策。
记者在广东采访期间,在珠海、韶关、汕头的多个团以下基层单位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参与答卷的战士累计达1000人。官兵均表达了对扩大开展此项工作的热切呼唤之情。
有一道题目是“你对退役士兵免费培训政策的态度是什么?”有超过90%的战士选择了“非常欢迎,非常需要”或“挺好,多了一个选择”,只有极少数选择了“无所谓,自己能找工作”。后来记者进一步了解,选“无所谓”的少数士兵,有的是家里已经安排好了工作,还有的在部队就是从事能与社会岗位顺利对接的工作,比如在小车班当驾驶员或在自动化站工作,懂计算机。
尽管非常需要这项政策的战士很多,但是有47.2%的战士觉得“家乡经济不发达,政府不可能出钱培训”。同时,约有三分之一的战士“担心培训不正规,学不到什么东西,白白浪费时间”。还有一部分战士担心自己文化水平低,学习跟不上。
由于目前退役士兵培训都是各省市自发组织,具体政策不一,部队很少开展这方面的政策教育,即便在培训工作开展得最好的广东,许多广东籍战士仍然对这项工作不甚清楚。记者曾在珠海某团随机选择了25名广东籍士兵,其中对广东省对城乡退役士兵进行免费培训“只知道一点”的有23人,这里面“还想了解更多,但是没人告诉我”的有16人,25人中没有1人知道具体每年补助多少钱、需要学多长时间。这种对政策的不熟悉,实际上也会造成一旦退役后参加培训热情不高,或者需要较长的时间适应培训生活。
正是因为缺乏全国性政策,部队战士又来自全国各地,目前部队无法对即将退役的士兵进行相关政策教育。广东省军区政委蔡多文认为,如果全国统一推行退役士兵免费培训,部队就可以在士兵退役前集中组织开展教育,让退役士兵充分了解这项政策的意义,这样不仅退役士兵的参训积极性会大大提高,而且对于地方部门解决退役士兵管理难的问题也会有很大帮助。
对于立法保障退役士兵受教育的权利,美国、日本、德国等都已经有成功的范例。
二战结束后,美国军队人数从1200万减至150万,数百万退役军人由于缺乏职业训练,归国后在就业问题上发生困难。美国国会于1944年颁布了《退伍士兵权利法案》。该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对在二战期间服役超过90天的退伍士兵提供必要的经济资助,根据其服役时间长短和职位等提供一定数额的退役金、教育训练补助金、失业救济金和住房贷款等。《退伍士兵权利法案》的颁布,奠定了美国战后安置退伍士兵系列政策的法律框架,为美国二战后在短时间内妥善地安置近千万退伍士兵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大发展,为美国战后经济的腾飞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美国联邦政府的调查表明,“退役军人依据职业教育法而就业的人员因收入增加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远远超过了联邦政府的该项投资。”美国史学界也普遍认为,联邦政府资助退役军人的行动是20世纪美国政府对经济影响力最大的、也是最成功的投资。
吉林省军区某边防团士官蒋德红在中国军网上发帖留言说:建议立法资助退役士兵上学深造,像美国颁发的《退伍军人教育援助计划》和《蒙哥马利法案》等。在我国也可考虑政府在退伍兵的入学深造上给予一定的优待,如退伍军人考上地方大学学费减半,这对于吸引优秀青年投身军营、缓解士兵退役后的就业压力和促进地方高校的国防教育都有很大帮助。
也有学者从另一个角度阐明了立法的重要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人们法治观念的日益提高,现行军人退役安置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暴露出很多问题,既影响了法律的权威,也不利于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应借鉴行政法学中国家补偿的理论,并充分考虑退役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厘定退役安置制度的理论基础。以此为基点,对现行制度及其实施现状进行审视,使我国军人退役安置制度逐步实现从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向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从人治模式向法治模式的转变。
该学者认为,对退役士兵实行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现了教育公平的原则,这实际是国家整体的国民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位署名“退役士兵的呼唤”的网友在中国军网上留言说:“军人退役的立法迫在眉睫,只有形成规范性法律文件,我们的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证。”
但是,正如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国家法室许安标主任所言,法律的修改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实际情况也是这样,我们期盼退役士兵免费培训早日得到法律保障,但是在法律没有出台之前,政策的制定相对灵活,也来得更快。据记者了解,国家民政部目前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总参等军地有关部门,已经研究起草了一份《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目前正在各部门征求意见。
“大的思路就是借鉴一些成功做法,在全国层面上推开,指导思想就是实现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教育和职能培训为主体,以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主选择培训专业,基本上不用自己掏钱的原则进行。”马飞雄处长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