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7月3日电 (记者刘赞)日本政府3日召开内阁会议,决定将向印度洋派遣自卫队的期限延长半年。
根据这一决定,本应于本月15日到期的海上自卫队在印度洋上为美国等国舰艇进行燃料补给的实施计划将被延长至明年1月15日。日本向印度洋派遣海上自卫队的规模不变,仍是补给舰和护卫舰(即驱逐舰)各一艘,人员在500人以内,活动区域也仍是“包括波斯湾在内的印度洋”等非战斗区域。
“9·11”事件后,日本国会于2001年10月通过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反恐特别措施法,日本政府据此向印度洋派遣海上自卫队舰艇。日本国会于2003年至2006年间3次延长反恐特别措施法的有效期限。2007年11月,因日本朝野政党力量对比发生变化,该法在新的延期未获通过的情况下失效,日本政府不得不一度从印度洋撤回海上自卫队舰艇。
2008年1月11日,日本国会众议院全体会议二次表决强行通过了有效期限为去年1月16日至今年1月15日的新反恐特别措施法,海上自卫队舰艇重返印度洋。日本国会去年12月通过修正案将新反恐特别措施法延长一年,而日本政府也分别于去年6月和12月两次延长上述实施计划,向印度洋派遣自卫队的期限被延长至今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