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与完成多样化任务 需要相适应的能力
完成多样化任务的能力,是完成多样化任务的基础。王建平参谋长说,武警部队在平时的建设中,需要始终把能力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
在切实加强战备工作上,坚持把战备工作作为武警部队完成多样化任务的基础,常抓不懈,确保部队具备不经准备、不经临战训练即能遂行应急任务的能力;认真制定战备方案计划,从应对最困难、最复杂情况入手,预想多种情况,制订多种预案,形成滚动修订机制,增强预案的操作性和应变性,确保遇有情况,部队能依案而行,处置有策;科学安排战备演练内容,以跨区远程机动为重点,加强公路、铁路、水路、空中多方式综合机动训练,增强部队多种方式输送能力;扎实抓好战备物资储备,以物资消耗测算、部队携运能力和物资补充可能为依据,抓好装备代存库建设,科学确定部队战备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确保部队在立足自我保障的基础上完成好多样化任务。
在扎实抓好武警部队训练上,坚持把军事训练作为提高部队完成多样化任务能力的基本途径,深刻反思部队在完成多样化任务中的经验教训,找准能力提升的“短板”,为有针对性地组织部队训练提供依据,努力提高部队完成多样化任务的能力;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纳入军事训练大纲,明确训练条件、内容、方法、标准,科学设置训练课目;在坚持按纲施训、科学组训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非杀伤性武器、新装备操作使用和官兵体能训练,加强指挥、协同、保障等方面的综合训练,打牢部队完成多样化任务的能力基础;加强军警民联合训练,健全机制,明确对象,区分保障任务,推动实战化、实案化联训联演落实;围绕任务、岗位和素质需要,通过交叉代职、送学培训、岗位实践等多种途径,加强指挥员、参谋、士官人才队伍培养,构筑起多层次人才体系。
在大力培育战斗精神上,坚持把战斗精神作为完成多样化任务能力的重要内容,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培育,注重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武警部队战斗精神和提供完成多样化任务需要的精神动力;加强条令条例等法规制度的学习,扎实搞好职责使命、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我军优良传统教育,使官兵在扎实的教育和严格的养成中增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的意识;坚持在组织演习、比武等重大活动中锤炼,培养官兵奋勇争先、攻坚克难、永不言败的战斗精神;坚持在处突、反恐等维护社会稳定的实践中锤炼,培养官兵临危不惧、不畏艰难、不怕流血牺牲的战斗精神;坚持在参加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培养官兵不怕疲劳、英勇顽强、连续作战的战斗精神,确保部队关键时刻上得去、过得硬。
提供与完成多样化任务 需要相适应的法律保障
王建平参谋长说,“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武警部队在完成多样化任务中,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比没有先进武器更可怕。”应当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加强法规配套建设,用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武警部队完成多样化任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方面,积极推进《人民武装警察法》立法工作。王建平参谋长介绍道,从国内看,目前我国已经有国防法、现役军官法、预备役军官法、香港驻军法、澳门驻军法、人民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而没有武装警察法。从国际看,俄罗斯、意大利、法国、罗马尼亚等国家警宪部队都有专门的法律,如《俄罗斯联邦内务部内卫部队法》。
他指出,武警部队作为执法部队,从组建到现在尚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规范武警部队履行使命中的职责和权力。当前,武警部队任务不断拓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多样化任务中涉法性越来越强。因此,尽快出台《人民武装警察法》,确保武警部队的法律地位,赋予官兵完成安全保卫任务相应的职权,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另一方面,加强相关法规配套建设。王建平参谋长提出,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都有相应规定。但有的法规因颁发时间过久,其中的一些条款已不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对不适应、不符合、不完善的有关法规应尽快组织修订,以增强武警部队遂行以执勤、处突、反恐为中心等多样化任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