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11:54 人民网-人民日报

  二、全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际上形成了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做出了改革开放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作为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叶剑英同志以他在党内的崇高威望和政治远见,在推动新时期的改革开放、祖国统一、干部队伍年轻化以及民主法制和军队国防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立了新的历史功勋。

  1979年9月29日,叶剑英同志代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这个讲话充分肯定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人民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初步而郑重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30年来的主要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他强调指出,现代化建设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工作重点放到经济建设上来。要达到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为这个中心服务。全国每个地区、每个部门、每个单位以至个人,他们的工作评价和应得的荣誉,都要以对现代化建设直接间接的贡献如何,作为衡量的标准。为了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努力走出一条适合我国情况和特点的实现现代化的道路。为此,不仅要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要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篇讲话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及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

  此后,叶剑英同志又与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一道,旗帜鲜明地反复强调,必须积极地有步骤地进行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要把充分发挥我国现有企业的作用同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很好地结合起来,不但要研究我们自己的经验,还要有分析地研究外国的有关经验。特别是对当时存在不同意见和争论的改革开放的某些实践如特区建设、包产到户等,他都给予了宝贵的支持。

  1979年,叶剑英同志在广州听取了广东省委负责人关于广东在对外开放中实行特殊政策和创办经济特区的汇报后,表示大力支持,并要求广东尽快拟出经济特区条例,呈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1980年4月,他专程视察了深圳、珠海两个经济特区,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听取两市市委的汇报后,对经济特区的创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勉励大家“你们办得很好,希望大家努力。”①同年8月,叶剑英同志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1981年4月10日,在广东省委负责人汇报广东部分地区实行包产到户取得显著成绩时,叶剑英同志肯定说:“这办法好,要加以推广。”②在叶剑英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全力支持下,我国的对外开放、农村改革得到顺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呈现出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三、为推动祖国统一大业做出重要贡献

  进入历史新时期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成为中国人民的迫切要求。从维护祖国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叶剑英和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审时度势,积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把实现台湾与祖国大陆的统一,作为自己神圣的历史使命,并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适时制定、实施和发展了对台方针政策。早在1955年,党中央就提出用和平方式解放台湾的设想,接着又提出准备同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并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提供了有利条件。在此背景下,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确立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1979年1月,叶剑英同志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指出实现中国的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强调在解决统一问题时,一定要考虑台湾的现实情况,尊重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告台湾同胞书》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台方针政策的重要宣示。

  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同志对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进一步提出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后来被称为“叶九条”)方针政策。其主要内容是: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的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提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的主张;提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提出“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③。

  关于台湾问题的九条方针,实际上明确了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即“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台湾问题的构想。所以,1982年1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九条方针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④此后,邓小平等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又多次对这一构想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使这一构想日益完善,形成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提出后,首先被成功地运用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1984年和1987年,中国政府分别与英国政府、葡萄牙政府,就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发表联合声明,为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奠定了基础。香港和澳门分别于1997年和1999年回到祖国的怀抱。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在探索解决台湾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在这一方针指导下,经过海峡两岸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努力,祖国大陆与台湾逐步结束了长期隔绝的状态,两岸人员往来以及经济、文化、体育等各领域的交流日益发展。两岸经济相互促进、互利互补的局面初步形成。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和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它是祖国统一的坚固基石,也是中华民族对国际社会的重大贡献。叶剑英同志为这一伟大构想的形成和祖国统一大业的推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696,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