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越南频造势 中国周边竞相宣示海洋主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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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 13:43 环球时报 | |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本报记者 程刚 进入5月份以来,媒体连续报道了好几条与中国海洋主权有关的消息:在南海方面,5月11日,越南国防部长范文茶表示,越南将准许外国人参加南沙群岛旅游。范文茶出面辩称,南沙群岛是越南领土,越南组织南沙旅游没有什么不妥。此前,4月19日,经过越南当局的谋划,越南海军附属的“海清”旅行社组织了包括40名特邀官员在内的130多名游客,首 此事遭到中国的强烈抗议,中国向越南提出严正交涉。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在4月16日指出,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越南的做法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中国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越南这是蓄意在南沙搞“主权造势”,包藏着重要的政治企图,想通过把南沙群岛旅游开发成国际旅游线路,慢慢让国际社会认可这些岛屿为越南所有。 在东海方面,日本海上保安厅发言人5月9日将一艘中国渔船驶入距离钓鱼岛西北部20公里处海域的行为称为“非法进入日本水域”。两天前,中国的海洋调查船“奋斗7号”到钓鱼岛海域进行海洋调查,日方竟派出巡逻船警告,要“奋斗7号”离开“日本领海”;中国调查船未予理睬,日方的巡逻船就一直跟踪监视。当天,日本政府还就此向中国驻日使馆提出“抗议”。 明明是历史上属于中国的海域和岛屿,可一些国家偏要千方百计地据为己有。为与中国争夺海洋权益,它们不时制造各种事端。 什么是海洋权益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高之国所长说,一个国家的海洋权益就是这个国家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的总称。 海洋权利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是国家的领土向海洋延伸而形成的一些权利。中国是一个濒海大国,有1.8万多公里的海岸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有6900多个。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12海里范围的海域为该国领海,领海的主权地位与领土同等并且“此项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专属经济区是主权地位稍低于领海的国家管辖海域,它指的是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200海里但不包括领海的海域。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中国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蓝色国土”,其中领海面积约为38万平方公里。 海洋法专家贾宇强调,国际法的原则是以陆定海,所以一个岛屿的主权归属可以决定这个岛周围以200海里为半径的海域的主权和主权权益的归属。一个很小的岛礁,从法理上讲,可以主张43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日本曾拨300亿日元去挽救一个距离日本本土1700多公里的小岛“冲之鸟岛”,并设有气象观测装置与直升机起降地,其目的就是获得这个小岛周围的广阔海域。日本还花巨资加紧在与邻国有主权争议的大陆架进行勘探,日本一名高官道出了其原因:“如果这些海域65万平方公里的大陆架全部归属日本,日本成为资源大国将不是一个梦。” 国家海洋利益是综合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三个方面。从合法性上讲,只有合法使用本国的海洋权利,才能获得合法的国家海洋利益,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 首先,国际海洋法本身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1994年11月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主权国家可以沿着本国领海基线划出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不超过350海里的大陆架,边界有岛屿的从岛屿基线划起。那么,像我国南海诸岛中的不少岛屿、岛礁和我们的海上邻国相距甚至不足100海里,彼此的海上划界问题怎么解决,公约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引起了国家间的海洋权益争端。 其次,由于国和国之间的海上力量、海上开发能力、海洋开发战略之间的差异,一些国家还没有开发的海洋利益却被另一些国家强行掠夺了。一些海上强国还以“合资开采”的名义,在争议海域进行勘探开采,严重地损害了其他国家的海洋权益。 中国在海洋权益问题上起步晚,受损情况严重 从中国海洋权益的现状来看,有两个特点是相当突出的:一是国家海洋主权的问题没有解决,二是海洋资源被掠夺的情况比较严重。 在中国海洋主权中,战略意义最重大、牵制中国大陆力量最多的是台湾问题。除此之外,从北到南,中国与8个海上邻国都有主权争议。这些主权争议中有不少是从上个世纪60年代末开始闹起来的。当时,联合国牵头搞了一次从黄海到南海的科考活动,参加活动的一位美国科学家对东海和南海丰富的自然资源,特别是石油、天然气资源惊叹不已,惊呼这一海域为“第二个海湾”。此后,东海、南海的不少周边国家都陆续提出主权要求,尤其是一些东南亚国家,甚至开始出兵抢占南沙群岛的岛屿。现在,在本应由中国管辖的30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中,被掠夺最多的海洋资源也是石油和天然气。在南海海域,周边国家已经打了500多口油气井,其中在中国传统海疆内的就有200多口。现在,南海海域的石油年开采量已经超过了4000万吨,但其中中国参与开采的极少。 为了赢得主动,海上力量需要跟进 海洋作为世界经济动脉和战略安全通道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越来越明显。 在中国和邻国的一些海洋权益争议中,某些大国的介入日渐增多,影响也在加深。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外之间的某些海洋权益之争实质上是中国的海洋主权利益和个别海洋强国霸权利益的争斗。 在国际关系中,解决主权争议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外交解决,二是军事解决,三是国际法庭仲裁解决。一些研究海洋权益的专家认为,中国在宣示海洋主权、争取海洋权益上要充分利用法律、政治、外交、经济、科研、文化、旅游等各种手段。海洋研究专家特别强调对争议海域和岛屿的行政管理、经济开发、科研调查、文化传播及旅游开发等,认为这样才能强化中国在争议海域的存在,在政治、法律、外交解决中赢得主动。过去,中国在海洋主权的主张上过于依靠历史证据,对于现实存在重视得不够。 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从事海洋战略研究的专家认为,中国必须加强海上力量和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专家认为:“没有海上力量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就无法搞开发、旅游、管理和执法,从海洋争议解决的实践来看,先实际控制争议地区是最常见的宣示主权的方式,然后才是其他手段的跟进。”从国际惯例来看,实际控制的时间越长,在争议解决中就越有优势。日本在钓鱼岛设灯塔,加强警戒,这次越南在南沙搞国际旅游项目开发等行为,都是在通过各种手段确立对有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权。越南《先锋报》前不久还发表长篇署名文章,从维护“国家主权”的角度评价和宣传“南沙观光”路线,宣称此次活动的政治性、民族性和宣示“主权”的意义,要远远大于一般性旅游活动的意义。 专家还指出,中国目前海洋主权问题的核心是解决台湾问题,所以海上力量的提升必须达到能够走进“蓝水”,在“第一岛链”外执行任务。他说的“蓝水”,指的是远海,与之相对的是“黄水”,指的是近海。具体地说,我们的海军战斗力如果可以覆盖东经120度至125度海域,即海军力量能够扩展到台湾以东海域,台湾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中国维护基于自己海洋主权的海洋权益的安全系数就会更高。▲ 《环球时报》 (2004年05月14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