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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议员警告国务卿:想跟伊朗开战必须获国会批准

美议员警告国务卿:想跟伊朗开战必须获国会批准
2019年04月11日 16:05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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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俄罗斯卫星网4月11日报道称,美国参议员星期三警告国务卿蓬佩奥称,白宫无权向包括伊朗在内的任何人宣战,因为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这一权力属于国会。

  文章称,参议员们认为任何针对德黑兰的军事行动都必须得到国会的批准,但目前尚不清楚特朗普政府是否同意这一看法。在周三举行的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听证会上,参议员兰德·保罗与蓬佩奥进行了交谈,他询问蓬佩奥2001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使用军事力量授权法》是否允许美军向包括伊朗在内的对“911袭击”负责的相关实体和组织发动进攻。

  文章称,蓬佩奥回避了这个问题,同时向参议员们表示他毫不怀疑伊朗政府和炮制“911袭击”的恐怖组织“有联系”。“关于伊朗与基地组织的联系是非常真实的,他们接待了基地组织并允许基地组织过境。毫无疑问,伊朗和基地组织之间存在联系,”蓬佩奥说。

  参议员们对蓬佩奥的回答十分不满,兰德·保罗指责蓬佩奥回避了问题的关键,并警告称他(蓬佩奥)不能在没有获得国会的授权时去向伊朗宣战,因为只有国会才能宣战的权力。根据1973年通过的《战争权力法》,美国总统可以授权采取军事行动,但必须在军事行动开始的48小时内向国会提交报告,除非出现国会已经宣战或以特别法批准动用武装力量、延长60天期限等情况,美国军队必须在总统提交书面报告后的60天内撤出,在有必要时总统可以将武装部队的动用期延长30天。

  本周早些时候,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德黑兰的精锐武装部队)为“恐怖组织”,使其成为第一个被美国列为“恐怖组织”外国官方军事机构。特朗普在周一的声明中表示,这一决定是“前所未有的一步”,“承认伊朗不仅是恐怖主义的赞助者,而且伊斯兰革命卫队积极参与、资助和促进恐怖主义”。 根据2001年通过的《使用军事力量授权法》,美国总统被授权使用一切必要和适当的力量对付他认为计划、授权、实施或协助2001年9月11日发生的恐怖袭击或窝藏的恐怖分子的国家、组织或人员,以防止此类国家、组织或个人今后对美国实施任何国际恐怖主义行为。

蓬佩奥伊朗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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