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日私企可用运载火箭发射卫星 国家承担部分事故损失

日私企可用运载火箭发射卫星 国家承担部分事故损失
2018年11月17日 12:11 环球网
缩小字体 放大字体 收藏 微博 微信 0

  [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11月15日,日本出台了《宇宙活动法》。该项法律使私营企业使用运载航天火箭发射人造卫星成为可能。企业的参与将为日本的航天产业带来活力。

  据日本NHK电视台11月16日报道,此前,在日本只有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JAXA)和其委托的三菱重工业公司才可以使用运载火箭发射人造卫星。《宇宙活动法》出台之后,通过国家审查并达到一定标准的私营企业也能够发射人造卫星。国家审查的内容包括,运载火箭在构造和性能上能否确保安全等。

资料图:日本H2A运载火箭资料图:日本H2A运载火箭

  另外,从事火箭发射的企业等必须加入损失赔偿保险,以备发生事故而造成损害。如果损失金额巨大,保险金额不足以赔偿的话,还将由国家来承担一部分损失。

资料图:日本研制的“艾普斯龙”固体运载火箭资料图:日本研制的“艾普斯龙”固体运载火箭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军事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军事官方微信(sinamilnews)

新浪军事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7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