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所藏的“港独”旗上,“香港独立”四个字前“暗戳戳”地写着两个小字——“不要”。
《港区国安法》于昨晚11时刊宪生效后,今日出现首名“以身试法”的乱港分子。港警已对这名携带“港独”旗帜的男子实施了逮捕行动。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港独”分子还自作聪明地耍了个把戏:在他所藏的“港独”旗上,“香港独立”四个字前“暗戳戳”地写着两个小字——“不要”。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指出,该男子行为只是“挂羊头卖狗肉”,其“港独”意图已非常明显,难逃法网。
7月1日下午,有团体发起下午2时在铜锣湾东角道集合,游行至中环遮打道。警方早前已表明反对今日在港岛举办集会及游行,并于下午1时左右首次举紫旗警告。
期间,一名男子在铜锣湾百德新街遭到警方截查,并在其背囊内搜出一面“港独”旗。该男子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成为《港区国安法》实施后首名被捕人士。
然而,香港“东网”细心发现,该男子所藏“港独”旗哪里有些不对劲——“香港独立”四个字前被用白色签字笔写上中英文“不要(not to)”两组小字。
对于该男子行为,执业大律师龚静仪指出他只是“挂羊头卖狗肉”,因为“港独”旗本来就有“港独”意味。“既然不要‘香港独立’,为啥你要把这面旗藏起来,而不是丢掉呢?”
龚静仪补充称,该男子被捕时正穿着印有“港独”标语的衣服,颇有政治意味,而出现的地方亦是被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的游行集会现场,意图已非常明显。所以,即使在旗帜上写上“不要”二字,亦难令人信服。
该男子被捕现场
至于该男子最终是否会定罪,龚静仪说,仍要视乎开庭时被告人是否有合理抗辩理由,以及法官是否接纳。另外,若在往后的审讯中,发现这类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是有组织在背后网上教唆,有关人士也或触犯法律。
此外,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下午对“出现首名被捕者”一事作出回应。他在记者会上表示,《港区国安法》生效后,在港的所有人都要遵守,这是常识。政府会做好教育工作,但如有违法行为,警方有责任执法,并由已成立的新的部门处理。
李家超指出,不论涉及什么行为,只要警员合理相信,就可以按《港区国安法》进行拘捕、调查及搜证,有足够证据就作出检控。至于拘留方面,《港区国安法》没有提到会改变现行法例,故有关方面仍将以现有法律处理。
另据香港警方通报,截至下午5时半,警方已拘捕逾180人,当中3男4女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其余被捕人分别涉嫌非法集结、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管有攻击性武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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