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仕才 本报记者 朱 达 通讯员 罗正然
方 汉绘
“强国重在奉法治,强军贵在兴法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出明确任务、作出总体部署,为推动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南。
近年来,浙江省军区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锐意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部队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官兵依法履职的生动局面,使“建设法治军营”成为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基石。
围绕一个中心——
打造军事行动的法律“金钥匙”
这是一次依托法律法规确保军事行动高效开展的生动实践。
前不久,受领保障跨区联合军演的任务后,浙江省军区立即组织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根据《加强国防动员基础设施建设与战备物资储备办法》《民用运力动员条例实施办法》,迅速征用民用船只60余艘,为遂行作战任务提供保障。
在执行演训和战备任务中,他们依托专家组成员,根据战争法、海洋法等法规制订作战计划,对作战训练行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确保军事行动在合法范围高效有序开展。
为使法律保障工作与军事行动“无缝对接”“同频共振”,这个省军区聘请地方法院、研究机构的专家,以及军法工作者成立法律咨询专家组,充分发挥他们在普法宣传、决策建言、风险评估、纠纷解决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打造结构合理、职责分明、功能齐备、全员覆盖的法律人才方阵。
走进浙江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一部部完备的国防动员法规、一份份协调军地协作的文件、一套套规范国防动员的制度,无不昭示着用法律保障军事行动合法高效有序开展的诀窍:不断加大军地协作,完善涉军法律法规建设力度,打造破解军事行动中可能遇到涉法问题的“金钥匙”。
2013年4月,这个省军区召开“海上民兵建设与运用试点任务对接”协调会,探索军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海上维权新模式,出台《做好演训部队拥军保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定,为能打仗、打胜仗提供法规制度保证。
创新一套机制——
安装国防动员的法规“大引擎”
去年来,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当兵冷、征兵难”问题,这个省军区提议将《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列入人大立法规划,协调地方制定《关于明确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办法》等,从法规制度这个“根本”上寻求破解之道。
近年来,这个省军区协调地方政府,出台系列参军激励政策:明确浙江高校大学生士兵不分籍贯,退役后均可在学校所在地落户;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从本省入伍的、本省籍退役士兵……近两年来,适龄青年主动报名率由60%上升到85%。
针对城市楼宇化、社区空巢化带来“有兵无组织”“有组织无兵”等新情况,他们联合地方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营企业武装工作的意见》,在商务商贸楼宇组建民兵队伍,创新以党建为平台、以企业为基础、以总部型企业为骨干、以街道为依托的城市民兵建设模式。
这个省军区在全省普遍建立“一组一办一庭一站”涉军维权网络,畅通领导干部网上信箱和网上维权热线,建立集法制宣传、政务公开、行政审批、考核督导、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法治在线”平台,为官兵追求公平正义搭建便捷法治平台,也有效激发了地方优秀青年参军报国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瞄准打仗拥军,盯着战场支前。这个省军区协调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国防动员、党管武装、民兵训练、军事设施保护等领域的8部法规,使法规建设成为推进“大国防教育”“大海防经略”“大安全构建”“大融合发展”的“大引擎”。
把好一个关口——
建设决策程序的法治“监督岗”
前不久,舟山警备区某海防团对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团党委召开常委会审议合同草案。营房部门对合同草案逐项解读后,团领导提出,合同既要严格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又要符合军队营建的各项规定,建议聘请地方律师进行评估论证。
会后,该团聘请了2名法律专家会同营房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消除了完工时限不清、违约责任不明等6个法律风险,确保了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为把好依法决策关,这个省军区各级探索建立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军民纠纷解决专家论证法律评估制度;按照《党委工作条例》议事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征求各方意见,接受官兵监督,防止盲目议事、集体违规,提高决策质量、减小决策风险。
为强化法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作用,他们制定《加强干部“两个以外”管理监督措施》,规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人人在局域网上公布个人有关事项;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士官选取、评功评奖、入党考学、选送技术学兵等制度规定,建立基层军人委员会对连队物资采购、活动开展等营连大事要事监督制度;对常用政策规定进行梳理,编印修订简明易查的法规“实用本”,规范建制连、预备役营连等14种类型单位的日周月季工作程序,推动部队科学发展。
■章仕才 本报记者 朱 达 通讯员 罗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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