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陆新娘再婚比例偏高 台相关规定不公是主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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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jczs.sina.com.cn 2003年3月8日 20:57 中国台湾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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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3月8日消息台湾“内政部”最新资料显示,有3700多名“大陆新娘”,在台湾再婚三次以上,其中有两人,结婚次数竟然高达9次,这与台湾未婚女性的比例一直上升形成鲜明对比。 为什么嫁到台湾的大陆女子,要一嫁再嫁呢?台湾《联合报》引述多名学者的意见指出,是现行台湾“法律”的不公正,迫使大陆和外籍新娘一再改嫁。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立委”简肇栋等人昨天公布一份“内政部”的统计资料,显示大陆新娘在台结婚次数,最多为9次,共有2人。此外,有3人结婚8次、14人结婚7次、56人结婚6次、182人结婚5次、491人结婚4次、3000人结婚3次,总计结婚3次或以上者,竟达3748人。大陆女子的再婚比例明显偏高。 对此台湾多名学者指出,现行台湾“法律”的不公正,迫使大陆和外籍新娘一再改嫁。台湾中兴大学行销系教授王宏仁说,大陆新娘受“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范,须居留一定时间之后才可以取得居留权、工作权;成为台湾公民的条件比外籍新娘严苛。学者建议为了社会公正,应该修正“条例”,不论是大陆新娘或外籍新娘,一律视为“婚姻移民”,不再以其他身份区别。 事实上大陆新娘再婚比例高的原因很多。“立委”汤火圣说,台湾目前约有1万2000多名70多岁的“荣民”(对当年随蒋介石退守台湾的士兵的“尊称”),有7939人娶了大陆新娘。她们之中,40岁以下者高达一半。有些年事已高的丈夫先去世,年轻妻子只好再婚。还有些是以离婚收场,女方再嫁。 两岸婚姻促进会会长黄江南强调,受骗、受害的大陆新娘也常有。他说,有一位河南女子,遇到一位台湾探亲老兵,以要在台湾开餐厅为由,把她“娶”到台湾,不料店没见到,老“荣民”反倒每天向她要钱。结果这名河南女子因无工作证打“黑工”,遭警方查获。她不甘被骗,离婚后,在遣返前的期间,再嫁给另一位老“荣民”,为的是要讨回公道,后来透过协调,以5万元台币和解。(编辑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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