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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防部”称并不限制现役军人与大陆人民通婚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9月26日 11:13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9月26日消息针对岛内一家报纸报道称“军人不准娶大陆妹”一事,台“国防部”发言人昨天特别表示,在“军人婚姻条例”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中,均没有限制现役军人与大陆地区人民结婚的规定。

  不过,“国防部”称,按照规定,现役军人目前仍不得赴大陆地区。

  “国防部”还指出,军人申请结婚的程序及核准层级,依“军人婚姻条例”有关条文办理。

  “国防部”强调,军方依法行政,一切事项按规定办理。(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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