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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要严管"敏感科技"的输出 矛头竟指向大陆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9月20日 11:04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9月20日电:台湾当局“行政院”昨天完成对“科技保护法草案”的“政务审查”。当局声称,基于“国安”和维持台湾“科技竞争优势”的考虑,将对敏感科技的输出建立管理机制。而当局此举所针对的对象,包括祖国大陆。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当局“国科会”原先提出的“科技保护法草案”,着重保护个人或是科技知识产权,但上周在“行政院秘书长”刘世芳主持会议之下,草案的方向出现
重大调整,大幅强调所谓“国安”,并强化对敏感科技的输出管制。

  未来敏感科技项目的确认,以“必要最小范围”为原则,分三级。第一级指对“国安”有重大影响者;第二级指对“科技竞争优势”有重大影响者;第三级指对“国安”和“科技优势”有相当影响者。当局也将出台“敏感科技安全管制作业手册”,明列敏感科技的项目和等级。

  该草案对“不法侵害科技专门技术”的行为,明确订定刑责规范。当局“国科会”则将设置“科技保护审议委员会”,敏感科技的输出和公开要经“国科会”的许可,或向“国科会”报备。

  草案规定,“非法”输出、公开敏感科技,或“不法”侵害科技专门技术者,如果意图或明知其行为将使“境外政治实体”等受益,将加重二分之一的刑责。

  有当局“行政院”官员指出,在审查过程中,当局“陆委会”关切“境外政治实体”的用语除了指“中国大陆”外,是否也包括港澳地区,因此“还要研究”。

  该草案定义的“科技专门技术”,是指科学技术方式、方法、系统、程序、设计、制程、配方、或其它可用于制造、使用、经营或交易的信息,且符合以下要件:一、非一般涉及该类信息之人所知者;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实际或潜在的经济价值者;三、权利人已采取合理保密措施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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