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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规定“自卫反击”需经参谋本部核准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9月2日 15:10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9月2日消息台“行政院”2003年度施政计划称﹐建立“危机处理机制”是“国防部”下年度施政重点﹐机制要点中明确规定台军若对大陆和沿海目标攻击﹐要经过参谋本部核准﹐如果“敌人”对外岛突然炮击﹐防区指挥官以保持战力为原则﹐要经过参谋本部核准后才能实施自卫反炮战。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2003年度施政计划日前已送达“立法院”﹐此计划称
﹐现阶段“国防”政策是以预防战争﹑维持台海稳定﹑保卫“国土”安全为基本理念﹐施政重点的其中一项是要建立危机处理机制。

  报告书所列“危机处理机制”重点包括﹕

  一﹑台军对大陆目标﹑大陆沿海船舰的攻击﹐及台湾岸置制海导弹在警戒战备以前的射击﹐须经参谋本部核准。

  二﹑“敌人”海空渗透或地面特攻突击时﹐由所在地作战区统一指挥责任地区三军部队﹐立即实施自卫反制。

  三﹑“敌人”对外岛突然炮击﹐防区指挥官以保持战力为原则﹐要经过参谋本部核准后才能实施自卫反炮战。

  四﹑劫机﹑劫持等突发事件﹐原则由“内政部”负责处理﹐“宪兵特勤队”待命支持﹐所在地作战区快速反应部队立即完成应变整备措施﹐待命支持﹐以严防敌人突袭。

  五﹑对暴动﹑暴乱等突发事件﹐以避免流血为处理基本原则﹐如果危及军事设施与人员安全时﹐应断然采取防卫处置。

  六﹑因战况宣告提升战备为警戒战备﹑战斗战备时﹐按战备规定﹑“固安作战计划”执行。(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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