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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8月14日消息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余克礼昨天在海内外统促会举行的“同声谴责‘一边一国’论座谈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台湾根本没有资格搞“公投”。
余克礼指出,陈水扁的“8·3讲话”,除了鼓吹“一边一国”论之外,其更核心的内容是所谓的“公民投票立法”问题。陈水扁的的真正用心在于连选连任“总统”。自今年7月
21日兼任民进党主席以来,陈水扁自认为政治地位已非常巩固,于是公开鼓吹“公民投票”,迷惑民众,将其“台独”的主张大白于天下。事实上,台湾根本无权利、无资格搞“公投”。
实行“公投”,也就是公民投票,实现民族自决,国际法上早有规定。1960年,联合国通过了《给予殖民地及其人民以独立的宣言》,该文件对“公民投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有前殖民地国家,也就是《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自治领和托管地这一类的国家,才具备公民投票自决的权利和资格。规定明示:实行“公民投票”的主体首先必须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同时必须是《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自治领和托管地。
事实上,台湾从来没有作为一个主权独立国家在国际舞台上出现过。1945年抗战胜利,台湾回归祖国,国家实现了统一,它回归了祖国大陆这个主体。那么台湾应该跟祖国大陆各个地方一样,是共同享有中国的主权,它没有独立的主权,所以台湾从来就不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历史上台湾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是中国人发现了台湾,是中国人居住在台湾,也是中国人建设、保卫台湾。这几千年来,一直是中国人管理着这个台湾。
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世界的实践来看,台湾问题都不属于民族自决问题范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以前曾是日本的、荷兰的殖民地,但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上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的联合国几届大会都已确定它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所以它不存在民族独立问题,也就不存在通过所谓“公投”或其它形式来取得独立的问题。
在历史上,1949年以后,海峡两岸由于内战的原因分裂开了,但是两岸的这种分裂只是因为内战原因出现两个不同的政权在管治两岸,这并不能改变台湾本身的主权性质,也就是说,台湾主权属于中国,台湾主权属于全体中国人民,这一点是没有任何的改变,也不可能被改变的。
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曾这样讲,如果每一个种族,他们都要求建立独立国家,那么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民族问题,如此这样的话,世界的政治版图就要重新划分,这种情况只会带来国际社会的动乱,会直接影响各国人民的幸福、安宁和美满的生活,而且甚至可能导致战争。著名的国际法学家路易斯亨金也讲过,要想通过公民投票来搞民族自决的话,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不会同意的。
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它不能单独决定自己的前途,即使要通过所谓“公民投票”来解决台湾的前途问题,也必须要由全体中国人民,包括大陆和台湾的全体人民来解决这个前途的问题。
余克礼最后强调指出,陈水扁的讲话以及后来“大陆委员会”蔡英文的解释是完全违反国际法的。陈水扁以“民意”为招牌,推动“公投立法”是强暴民意,我们必须褫其“台独公投”的外衣,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扬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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