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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8月1日消息为落实“经发会”共识,台“内政部”今天将开放大陆资本投资台湾土地与不动产的许可办法草案送交“行政院”。台“内政部”官员指出,相关办法可望在近日内即颁布实施。
据台湾媒体报道,开放大陆资本投资台湾土地与不动产是“经发会”的重要共识之一。台“立法院”今年四月初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准许大陆资
本到台投资土地及不动产,并要求“内政部”配合订定相关许可办法。
“内政部”地政司长张元旭昨天晚间指出,“内政部”已完成这项许可办法草案,并在今天送交“行政院”。
张元旭指出,由于“行政院”希望“内政部”尽快拟订这项办法草案,因此预估当局也会尽速核定并颁布施行。
“陆委会”的官员则表示,配合开放大陆资本投资台湾土地与不动产,还必须一并处理大陆地区人士到台从事商务活动的问题,开放大陆人士可以在商务目的下短期进出台湾、在台居留,甚至长期居留,目前“陆委会”会正积极修订相关办法。(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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