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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六月二十六日电台北消息:自七月一日起,台“经济部”将接受投资大陆台商申请办理补登记,台“经济部”表示,现在补办登记可以免除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的处罚,不必被处罚新台币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罚金,还能优先列入“经济部”产业升级辅导服务对象。
据“中央社”报道,“经济部投审会”表示,这次补办申请的对象,包括在大陆投资
禁止类项目事先无法取得许可,现在已经归属于一般投资项目;在大陆投资金额超过个案金额或投资人累积金额上限者;台商在第三地区前往大陆投资未事先申请许可者;台商在大陆受让其他台商在大陆事业股权而未事先申请许可者。
另外,以获准在大陆投资事业盈余转增资的部分,也可以在这次申请补办登记。
台“经济部”列举补办许可的好处众多,包括可以免除被处罚数百万新台币罚金的风险;可邀请所属大陆事业干部来台参访、受训及参加会议;可申请大陆地区产业科技人士来台长期驻点指导;优先列入产业升级辅导与大陆台商辅导体系服务对象,甚至有利于企业申请上市。
台“经济部”称,补办申请许可案件将一律由“经济部投审会”审核处理,投资金额未达一千万美元者由“经济部投审会承办组组长”判行;一千万以上、未满两千万美元者由“经济部执行秘书”判行;两千万以上、未满三千万美元者由“投审会主委”判行;三千万美元以上者则必须提报“投审会委员会议”审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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