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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配偶在台打工限制放宽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6月22日 12:29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6月22日消息台湾的“劳委会”昨日公告称,已经取得台湾居留证尚未领取身份证的大陆配偶,即日起不需要再向“劳委会”申请,即可直接在台湾地区合法工作。

  据台湾媒体报道,现行台湾居民的大陆配偶在台工作限制分为三类:第一种是取得台湾身份证者,找工作不受任何限制;第二种是取得居留证仍在等领身份证者;第三种则是持旅行证者,此类人员必须符合配偶年满六十五岁、低收入户或是残疾才可以申请工作。(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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