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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宁波6月20日电(柴骥程、梅星明)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国将对海上滚装船的运输实施与国际接轨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记者从交通部海事局在此间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了解到,滚装船号称“蓝色巴士”,是一种方便、舒适的现代水上交通工具,可供车辆直接由岸驶入船舱并随船航行,到达目的港之后直接由船舱驶到岸上的特种船舶。我国从80年代起兴起这一新型的水上运输工具,交通
部的有关人士认为,随着我国物流和人流量的增大,同时老百姓驾车出行也成为一种时尚的选择,水上滚装船运输的发展前景广阔。
据介绍,滚装船的设计、建造、操作以及船舶的安全性能要求均很高,管理难度也较大。由于在我国营运的海上滚装船大多数是从国外进口的二手船,船舶的安全状况相对较差,近年来,我国也连续发生了几起重大的滚装船海难事故。
为此,交通部一方面加强了对滚装船的全面评估和整顿,加大了对运输市场和公司资质的整治,同时,海事局结合两年多来在水上管理安全中的管理实践,吸取了国内外滚装船发生惨痛事故的教训,制定出了适合滚装船运输特点、结构特点、安全特点、管理特点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郭莘表示,即将实施的规定紧紧围绕滚装船的特点,不同于对一般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可操作性较强。规定同时明确了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海事执法部门、港口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以及船东、船员在海上滚装船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
据了解,这项规定最大的特点是将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国内化,以国际海事管理的要求,对在国内从事海上滚装船运输的企业进行安全营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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