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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通过“两岸人民条例草案”付委审查

http://jczs.sina.com.cn 2002年6月2日 10:27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6月2日消息台湾“立法院”31日表决通过了国亲两党共同提出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交付“内政及民族委员会”审查。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中规定,为及早完成两岸通航,“台湾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它运输工具可航行到大陆地区;大陆船舶、民用航空器等也可来台”。

  据报道,在31日的“立法院”院会中,“台联”及民进党团都对这项法案的付委表示反对,并主张将其退回程序委员会处理;“立法院长”王金平宣布进行表决,经重付表决后,通过了将法案交付“内政委员会”审查。(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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