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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联斌、徐星
古今中外的治军史鉴和我军伟大的军事实践,深刻地揭示了一条永恒的真理:军队的基础在士兵。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我人民军队中,士兵们无穷的智慧和无限的创造力,谱写着华夏民族最壮美的篇章,使士兵二字璀璨耀眼,使士兵的形象熠熠生辉。坚持“士兵至上”的原则,爱护士兵,尊敬士兵,以士兵为本,既是历史经验的深刻启示,也是时代文明的新
昭示。
爱护士兵:一条重要的治军原则
“贵兵”、“爱卒”是我国传统武德文化的重要内容。所谓“爱兵如子”的治军格言,从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古代军中的人文意蕴。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古代将领的“爱卒”、“贵兵”大都是出于军事功利目的,士兵只是为实现这一目的而服务的工具和手段。因此,在军事功利和人文关怀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二律背反现象。我军是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军的唯一宗旨;人民军队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当然也包括士兵。也就是说,我军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军士兵既是实现功利价值的手段,同时也是为实现自身的解放、自身的利益和自身价值为目的的。我军内部历来有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早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在红军中废除了旧军队的雇佣制度,实行官兵平等,后来又把“官兵一致”确定为我军政治工作的三大原则之一。坚持以士兵为本的人文关怀,有力地促进了我军官兵关系的健康发展,对凝聚军心、稳定部队、增强战斗力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军面临着“打得赢”和“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坚持“士兵至上”的原则显得尤为重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官兵之间不像战争年代那样经常受到生死与共的严峻考验,对相互间团结的极端重要性缺乏切身感受;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际关系中出现的一些商品化、庸俗化现象,对部队官兵关系也容易产生消极影响。因此,一些单位官兵一致的优良传统坚持得不好,官兵关系紧张,甚至引发恶性案件,严重地影响了部队的团结,影响了战斗力,也影响了士兵生活成长的人文环境。坚持“士兵至上”,尊重士兵的人格尊严,满足士兵的客观需要、价值追求,既是解决官兵矛盾、创造文明健康的军营环境的需要,也是完成“打得赢”和“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的时代昭示。
义利统一:尊重士兵的正当权利
权利是一种价值、地位、尊严和资格的象征。尊重士兵的正当权利,就是承认、维护和发展士兵的合法权益。所谓“合法”,从广义上说,既有法律意义上的,也有道德意义上的;所谓“权益”,既有物质利益上的,也有精神利益上的。对于士兵来说,合法权益集中体现在人的需要、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中。毫无疑义,士兵依法服兵役是在履行“义务兵”的义务。但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只有充分尊重和维护士兵的正当权利,才能更好地激励他们履行好自身的义务。
马克思主义认为,需要是人的本性,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内在根据;满足人的需要,就是尊重人的存在,尊重人的权利。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多层次的,主要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发展需要。尊重和满足士兵的生存需要,就是要关注士兵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诚然,军人是一个以牺牲奉献为职业特征的群体,但是不必要的生命代价和健康牺牲是应当尽力避免的。尊重和满足士兵的享受需要,就要不断提高士兵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这既符合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也是我军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的标志之一。尊重和满足士兵的发展需要,既是对士兵的生命负责,也是对士兵的一生负责,是坚持“士兵至上”的最高境界。要发挥好军队的大学校功能,创造一切条件,在全面提高士兵素质上下功夫,使士兵在军队所获能够受益终生。这是把士兵作为价值主体的真正体现,也是士兵真正的最大利益之所在。
我军是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在我军内部,官兵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人格是平等的。坚持官兵之间的平等,维护士兵的尊严,是尊重士兵人格的基本要求。希望得到人格上的尊重,维护自我的人格尊严,是士兵十分重要的政治、精神需要。但是,有些干部却忽视了这一点,不但不能创造条件尽可能地满足青年战士的这种愿望,反而自觉不自觉地伤害他们;更有甚者,在“严管”的掩饰下简单粗暴地对待战士,特别是侮辱、打骂、体罚等。这不仅是对士兵人身权利的侵犯,而且也自污自损了干部自身的人格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尊重士兵的人格,也是对干部自己人格的尊重。
服务到位:甘当士兵的好公仆
在人民军队内部,士兵是军营的主人,军官是士兵的公仆。江泽民同志反复强调:坚持“三个代表”的要求,最终、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广大士兵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身着戎装的、军营里最基本最具有代表意义的人民群众。所以,实践“三个代表”,从部队内部来讲,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干部要真正代表广大士兵的根本利益,切实把士兵们的正当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真心实意地信任士兵,依靠士兵,为士兵服好务,当一个称职的士兵的好公仆。
当士兵的好公仆要克服“官本位”的意识残余。“官本位”意识表现在官兵关系上,就是有的干部唯我独尊,把“官”看作是士兵的主宰,把士兵为自己服务视为当然,对士兵随意命令、驱使甚至打骂。这是军阀主义残余的表现,它从根本上颠倒了官与兵之间的关系,与我军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传统是完全相悖的。现在我军恢复了军衔制,这是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但是,“军衔制”不等于“等级制”,不管是什么衔级,“官兵一致”的原则没有变,同志之间的平等关系没有变,干部关心战士、服务战士的职责没有变,士兵的主人翁地位没有变,干部们的“公仆”定位也没有变,而且也不能变。
当士兵的好公仆还要克服“将贵智、兵贵愚”的意识。“将贵智、兵贵愚”是古代军队对官兵的道德教化,认为聪明智慧是将帅贵有的武德,而愚勇蒙昧的士兵才是可令、可用的好士兵。因为士兵愚昧了,缺少主见,就便于率兵者驱使。这种治军理念现在还多多少少地在有些干部头脑中残存着。比如,有的干部怕带那些思想活跃、能言善辩的“文化兵”,有的干部讨厌有个性的“刺头兵”,有的干部听不得士兵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干部总是强调士兵要“多干事,少说话,让你干啥就干啥”,还有的干部尤为喜欢那些能为自己“服务到位”的士兵,等等。有这些认识、成见和偏见的干部,又怎么能谈得上信任士兵、依靠士兵,为士兵服务呢?所以,要当士兵的好公仆,就要摒弃“将智兵愚”的陈腐观念,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作指导,坚信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坚信“军队的基础在士兵”,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全面、科学地解读士兵的英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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