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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4月25日消息台湾的“经济部”昨天对外公布了一份八吋(含八吋以下)晶圆厂赴大陆投资的规定﹐岛内舆论的评价是,有关规定极其苛刻。
据台湾媒体报道﹐“经济部”发布的规定说﹐有关八吋(含八吋以下)晶圆制造部分﹐虽已列入一般类项目﹐但受理晶圆制造业申请赴大陆投资仍需符合下列四项原则﹕
一、投资案件审查采总量管制原则﹐至二零零五年以核准投资八吋厂三座为限。
二、个别厂商提出申请的条件﹐须在十二吋晶圆厂建厂完成且进入基本量产连续达六个月以上。
三、机器设备移转大陆时﹐必须十二吋晶圆厂达经济规模量产﹔将综合景气﹑成本﹑产值﹑良率等因素加以考量﹐由产业专家小组作公正﹑客观的判断。
四、厂商执行投资计划必须遵守相关法规。
有关规定公布后,台湾舆论普遍的反应是,当局嘴里说着“开放”,其实暗中实行严格管制,严格程度甚至到了苛刻地步。(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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