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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虹
4月8日至20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5年第七次审议大会筹委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始举行会议,中国等187个缔约国的代表参加了会议。筹委会从今年开始每年定期举行一次会议,主要对条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以便为第七次审议大会做准备。此次筹委会会议是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面临严峻挑战的情况下举行的,会议最终取得一定共识,这将有
利于继续推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执行及其审议的进程。
必须摒弃单边主义的做法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自1970年3月5日生效起,就将“推动核裁军、防止核扩散、促进和平利用核能国际合作”作为其宗旨和目标。30多年来,许多缔约国根据条约精神又签署了一批新的协议和作出了相关承诺,如全面禁止核试验,有核国家不对参加条约的无核成员进行核打击等。
彻底消除核武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促进世界的安全、稳定、和平与发展,是国际社会坚定而神圣的共同夙愿,也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所追求的目标,因此必须维护和增强这一条约的普遍性、权威性和生命力。舆论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取决于条约本身,更取决于条约以外的诸多因素。比如,必须营造稳定、合作与信任的国际环境。当前最重要的是,摒弃以单边主义行为谋求一国绝对安全的做法,通过多边努力,寻求各国的共同安全。
然而,就在此次筹委会会议之前,出现了与这些目标背道而驰的事件,使得《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及其审议进程面临严峻的挑战。
3月9日,美国媒体披露了美国国防部制定的《核态势评估报告》。这份报告明确将属于无核成员国的利比亚、叙利亚、伊拉克、伊朗和朝鲜以及俄罗斯、中国等列为美国核力量打击的目标,还降低了使用核武器的“门槛”,提出美国要研制一种新的能摧毁深藏于地下的掩体的小型核弹头。专家指出,这种小型化的核武器与传统的核武器相比,在未来实战中使用的概率大大提高。全面禁止核试验,是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进程中的重要步骤。然而,美国官员不断扬言要恢复核试验,甚至计划在今后的导弹拦截试验中使用核弹头,美国政府至今仍未向国会提交《美俄第二阶段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美国会仍然拒绝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美国的上述做法是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及其宗旨的破坏,因而引起了出席此次会议各国代表的强烈批评。一些与会代表指出,如果《核态势评估报告》成为美国的正式政策,那么可以预料,核武器将会在全球范围内扩散,世界将变得更加不安全,因为那些非核国家会认为它们没有理由继续保持无核状态。美国的一些媒体也发问:“如果一个国家认为自己不受华盛顿的欢迎,那么它可能做的第一件事会是什么呢?必须获得核武器!”
少数国家至今仍然拒绝参加《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使得条约的普通性原则受到影响。日本虽然签署了条约,并公开承诺不制造、不拥有、不引进的“无核三原则”,但相当多的日本朝野人士近年来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公开表示异议。就在此次筹委会会议召开的前两天,日本的右翼势力再一次向《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发起挑战。日本在野的自由党党魁小泽一郎4月6日公开扬言,日本可以在“一夜之间”制造数千枚核武器,以遏止中国的“军力过度膨胀”!并声称日本核电厂里的钚完全可以制造出4000多枚核弹头。小泽的狂言难道是心血来潮的信口开河?国际社会对此深感不安。
维护国际军控条约体系完整性
维护世界和平、消除核威胁,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意愿,一些国家的倒行逆施不会改变这一主流。出席这次筹委会会议的绝大多数代表在强烈呼吁美国等国履行条约义务的同时,提出了许多建议,并形成了一些共识,这将有利于继续推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执行及其审议进程。多数与会代表敦促有核国家继续削减核武器。在历次审议的过程中,无核国家都强烈要求核大国削减核武器。美俄是世界上拥有核武器最多的国家。俄罗斯代表在此次会议上表示,为落实200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制定的目标,俄当年便向美方提出将各自核弹头削减至1500枚的建议,美方于去年11月同意将削减至1700-2200枚。但目前双方尚未就此达成最终协议,主要原因是美国缺乏足够的诚意,提出不会销毁其削减下来的部分核弹头,而是将它们转入储备状态,以便在日后需要时重新部署。俄方希望各国向美国施加压力,以便俄美之间能达成一个削减核武器的新条约。
也有不少与会代表认为,必须维护国际军控条约体系的完整性。反导条约是国际战略稳定的基石,该条约所确立的相互摧毁原则使得核大国不敢冒险使用核武器,因而它是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有密切关系的一项重要的军控条约。美国退出反导条约,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核竞赛。针对这种情况,与会国家强烈要求制定一项新的规则,对美国部署NMD进行必要的限制。
中国核武库保持自卫所需最低水平
中国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国,对防止核武器扩散采取严肃、负责任的态度。中国绝不从事核武器扩散,并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核武器扩散。另一方面,中国积极支持和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活动。中国已于3月28日正式通知国际原子能机构,中国已完成了保障监督协定附加议定书生效的国内法律程序,该议定书从当天起对中国生效。这样,中国是5个核大国中第一个完成上述程序的国家,这体现了中国对加强保障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和履行防扩散义务的积极负责态度。
众所周知,中国对发展核武器始终采取极为克制的态度,中国核武库的规模仅保持在自卫所需的最低水平。中国从不参加核军备竞赛,也从不在国外部署核武器。中国支持《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早日生效,致力于早日批准该条约,并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和参与《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的筹建工作。
“9·11事件”后,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核扩散和核恐怖问题更具现实紧迫性。中国积极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中国作为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从不回避自己的核裁军责任。中国以自己的行动,为推动国际核裁军事业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1967年8月,前苏联和美国向18国裁军委员会联合提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草案。条约于1968年6月12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1970年3月5日正式生效,有效期25年。1995年,条约缔约国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决定条约无限期有效。该条约共11条,规定有核武器缔约国不得向任何国家转让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无核武器缔约国不得接受、制造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所有缔约国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各缔约国应尽早停止核军备竞赛和进行核裁军等。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自1970年生效以来,已经召开了六次审议大会,该条约现有187个缔约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作为当今最具普遍性的国际军控条约,其影响早已超出其缔约国的范围。从某种意义上说,不论是有核武器缔约国、无核武器缔约国,还是非缔约国,均有义务恪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精神。(姚蒙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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