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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4月10日消息台湾的“行政院长”游锡堃今天表示,订定“台湾科技保护法”与“特定高科技人员赴大陆地区任职许可办法”,是为了配合开放高科技业赴大陆投资,当局的做法是与国际同步,并不特别严格。
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来外界对“行政院”研拟“台湾科技保护法”、“特定高科技人员赴大陆地区任职许可办法”多有批评,游锡堃在今天的“行政院”院会中回应说,就“台
湾科技保护法”而言,当局是站在协助民间的角度,让民间企业可以藉合法机制来保障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与公司的利益。这项机制将可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他认为,当台湾建立这样的科技保护制度后,将使岛外企业输入技术到台湾更加有保障,有利当局与企业吸引外资与人才来台湾投资与就业。
游锡堃还说,“特定高科技人员赴大陆地区任职许可办法”所规范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当局投入公共资源培养的重要高科技人才,确保台湾利益不受伤害。对于已核准至大陆地区投资的高科技相关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另作限制。但是民间企业如果有需要,当局也将建立机制提供企业必要的协助。
他还指示,为维护台湾利益与当局的公信力,对违规赴大陆投资的个案,各部会务必全力查明事实与证据,“依法”究办。
游锡堃说,订定有关规定是为了配合开放高科技业赴大陆投资,台湾的做法是与国际同步,并不特别严格。他还说,这些措施美、日等先进国家都有。(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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