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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3月25日消息台湾壹周刊上周报导“国安局”“非法项目基金”事件,“国安局”以“涉嫌外患罪”请求台湾“高检署”查扣了十六万余本壹周刊,这引起壹周刊强烈抗议,壹周刊今天将赶在抗告的最后期限委托律师罗明通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要求撤销搜索处分及返还遭检方扣押的十六万余本壹周刊。
据台湾媒体报道,罗明通指出,虽然壹周刊突破检调“搜索防线”将周刊上市,但遭
查扣的周刊损失也不少,因此,今天所提的抗告及返还扣押物只是诉讼的开始,将来壹周刊若胜诉,还可能进一步要求当局赔偿。
罗明通表示,“宪法”第十一条保障言论及新闻自由,当新闻自由与“国家”安全有所冲突时,应依比例原则衡量新闻报导有无阻却违法的事由。此次壹周刊遭搜索、查扣事件“国安局”未能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壹周刊第四十三期报导与“国家安全”有关。
罗并指出,“高检署”不去搜索真正泄密者而搜索媒体,执法程序有严重瑕疵;而且壹周刊报导内容大都是刘冠军案爆发后即曝光,期间并经“监察院”调查后公布,因此壹周刊报导内容是否为“国家机密”目前仍有争议。(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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