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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叶
上月,笔者有幸在海牙旁听了国际前南刑事法庭审理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一案。
三份指控一并审理
国际前南刑事法庭(下称前南法庭)位于海牙的荷兰会议中心,离联合国国际法院不远。它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827号决议,设立于1993年5月25日,旨在通过审判那些在前南境内触犯国际法的人,“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制止国际犯罪行为,敦促和恢复前南和平”。
根据前南法庭新闻中心提供的资料,截至2002年2月12日,前南案中共有包括米洛舍维奇在内的44名告人被拘禁在前南法庭下设的拘留所内,还有6名被告被暂时释放,另有30名“在逃”。米洛舍维奇于2001年4月1日在贝尔格莱德被捕,同年6月29日被移交给前南法庭。控方对他的指控分为3份,指控其在科索沃、克罗地亚和波黑3个地方共计触犯了66项罪行,但法庭对他的3份指控予以合并审理。
前南法庭不仅仅是一个审判机构。从其组织机构看,它享有我国法律体系下公安、检察和法院3个执法机构的全部权力。准确地说,它是一个包括侦查、起诉和审判在内的刑事司法机构。前南法庭由审判庭、控方和书记处组成。
其中,审判庭负责审理米洛舍维奇的是第三审判庭,法官为来自美国的理查德·梅伊(审判长)、牙买加的特里克·罗宾逊等。控方是独立于政府、联合国安理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一个自治机构,由警官、犯罪学专家、律师等组成。
法庭审理戒备森严
米洛舍维奇第一次出庭是在2001年7月3日。此后的几次庭审为庭前预审,主要涉及程序问题。2002年2月12日后,案件进入实际审理阶段。2月18日下午,控方第一位证人出庭作证。根据程序规定,在控方律师讯问证人结束后,由被告辩护人质证。由于米洛舍维奇没有聘请辩护人,因此,19日的质证由其本人进行。笔者旁听了他质证第一位证人的整个过程。
由于2月19日在法庭受审的有包括米洛舍维奇在内的众多前南领导人和大批重要证人,因此安全措施十分严格。审判庭所在的荷兰会议中心正门前有一池塘,铁栅栏沿着池塘将会议中心与外界隔开。人们先穿过惟一通道———架在池塘上的浮桥,才能到前南法庭门卫室。门卫室门口有安全人员把关,进入门卫室必须出示工作证。如系记者或新闻工作人员,必须出示出入证。一切电器包括手机、各种录音器材、照相器材、寻呼机等都不得带入法庭,交由门卫室保管。
与别的法庭不同的是,该审判庭有3个翻译室和一个摄像室。另外,旁听区和审判区用防弹玻璃隔离。旁听席两侧安装有电视,通过电视转播可以清楚地看到审判区内各位的表情。同时,旁听者可以通过耳机和接收器听到现场的同声翻译。同声翻译有英、法、波斯尼亚、克罗地亚、塞尔维亚及阿尔巴尼亚等语种。
米洛舍维奇在第一次出庭时就没有聘请辩护人。这一方面在于米氏在从政前就是一名律师,另一方面因为米氏根本不承认前南法庭。对此,控方律师曾提出请求,要求法庭为米氏指定辩护人。法官认为,米氏有权决定是否为自己聘请辩护人。不过,为了体现法庭的公正,法庭请书记为米氏指定了法庭法律顾问。老米发问步步紧
随着米洛舍维奇和证人相继进入法庭,审判长宣布质证开始。于是,米洛舍维奇开始质证控方的第一位证人马穆特·帕卡利。
据帕卡利向法庭介绍,他在1971年当选科索沃省委主席,曾任前南共产党省党委书记达10年,后因1981年在政治上遭到共产党和塞尔维亚政府的不公正待遇,不再从事与共产党有关的活动。他还担任过“科索沃解放军”领导人的顾问,现为科索沃议员。这位证人虽然自称为独立的知识分子,但实际是一名资深政治人物,对前南情况非常了解。不过,在米洛舍维奇一个接一个的发问下,他显然有些招架不住,没了前一天的从容。
米洛舍维奇多年的从政生涯并没有使他的诉讼技巧变得生疏。相反,质证过程中,诉讼技巧被他发挥得淋漓尽致,收放自如。他的发问基本属是非题式的,即要求证人回答“是”或“不是”,但非常讲究技巧。
譬如说,他抓到了证人在前一天作证时的一个明显错误,即关于他1989年在咖兹米斯坦的演讲。证人说,米氏演讲后曾动议非法修改科索沃宪法,从而使在塞尔维亚的阿尔巴尼亚人被剥夺了工作、教育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政治权利。米洛舍维奇并不直接问演讲的具体日期,因为证人会以记不清作答。他先问证人前一天作证时是否说过米氏的这一演讲直接导致了宪法的修改。证人回答说不尽然,但在米氏的演讲后,宪法修改了。米氏立即重复给法庭听:“在昨天和今天,你都说了在我的演讲之后,宪法修改了。”证人说“是”。然后,米氏话锋一转,问证人科索沃战争是不是发生在1989年6月28日。证人做了肯定回答。米氏接着问,是不是在1989年6月20日有一个纪念科索沃战争600周年的集会,证人又做了肯定回答。这时候,米氏才问到关键问题。他指出,科索沃宪法于1989年3月28日由塞尔维亚议会修改并公布。而他的演讲则是在3个月之后的6月20日纪念集会上发表的。米氏以胜利者的口吻问证人,“帕卡利先生,你现在对这个问题又怎么说?”证人无言以对。
证人接二连三出错
尽管对米洛舍维奇的问题,证人只需回答“是”或“不是”,但有些问题,看似简单,实质隐藏着很深的政治背景和民族矛盾,很难用“是”或“非”来回答。因此,证人在回答时不停地解释,并向法官提异议,表示他无法回答。法官则对他的回答不很满意,一再提醒他长话短说。在此种情形下,证人开始频频出错,同一个问题,一会儿答“是”,一会儿答“不是”,前后矛盾,语无伦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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