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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2月7日消息台“行政院”提出的“财划法”修正版复议案,昨天傍晚已送达“立法院”。“立法院”议事处长周万来指出,将按“宪法”规定,在收到后,于15日内即2月20日前处理。
据台湾媒体报道,昨天是“行政院”提出“财划法”复议案的最后期限,“行政院”赶在上午“院会”上通过提请复议,并立即呈陈水扁核实,于昨天傍晚送抵“立法院”。
根据“立法院”“朝野”党团昨天的协商决定,如果“行政院”提出复议案,新一届“立法院”将提前到19日开议,以便在法定时间内审查议案。周万来表示,由于“朝野”协商敲定周二与周五是一次会,所以最晚必须在19日开会处理复议案。
周万来表示,“行政院”送来的复议案中详列多项“财划法”修正后窒碍难行的内容,所以才会提请“立法院”复议。
依照台当局“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法院”对于“行政院”移请的复议案,应于送达15日内做成决议,因此必须在2月20日前处理,“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也将召集“朝野”党团协商复议案议程。(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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