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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2月5日消息台湾现行“公务人员退休法”规定,公务人员至少工作满二十五年才可办理退休。为应付未来两年政府组织改造将遇到的人事精简,台“考试院”已经责由“铨叙部”项目小组研拟具体相关配套措施。“铨叙部长”吴容明表示,将考虑“修法”,让公务人员可提早五年,即工作满二十年办理退休。
据台湾媒体报道,吴容明在“考试院长”许水德岁末记者会上答复记者询问时表示,
目前配套方案还需与“行政院”及各相关单位人事主管官员进一步会商,最后的配套措施仍未定案,但初步考虑的方案,可能会在二月中旬前送到“总统府”政府改造委员会的幕僚单位,并大约在三月份提送陈水扁核定。
据报道,此次当局政府组织改造人事精简牵涉公务人员、聘雇人员、技工司机人员三大部分,其中公务人员、聘雇人员如果不愿随同组织机关转移,将分别依照公务人员、聘雇人员的相关法令办理退离,而技工司机部分则初步拟定予以比照公务人员标准的方式办理退离。
初拟的方案建议中有关政府组织改造牵涉人事精简的退离职原则,将与各机关人事主管会商取得共识后,以订定“特别法”的方式积极保障公务人员的权益。
吴容明表示,未来有关公务人员精简的人数和政府组织机关民营化、法人化的数目息息相关,目前无法具体估算,但未来公务人员的相关权益一定会被充分保障,有关任用、考核等都会秉持平等对待的原则,保障权益也会避免纷争。(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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