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航宇防御》2002年1月7日报道] 2001年12月21日荷兰国防部与ARGE Fennek集团在海牙签署一份价值5亿欧元的合同。根据合同,荷兰和德国将联合购买612辆Fennek轻型轮式装甲车。ARGE Fennek集团由荷兰的SP航宇与车辆系统公司和德国的克劳斯-玛菲·威格曼公司组成。
在购买的612辆装甲车中,荷兰皇家陆军(RNLA)占410辆,德国国防军占202辆。在RNA
L购买的车辆中,有202辆是侦察型装甲车,130辆是中程反坦克型装甲车,78辆是通用型装甲车。在德国购买的装甲车中,178辆是侦察型装甲车,24辆是作战型装甲车。装甲车交付从2003年开始,到2007年结束。
该装甲车是4*4轮式驱动,可以保护车内的三名驾驶员免受地雷和直接火力的威胁。该种装甲车之所以可以提供最佳保护是因为它不仅在各个方面,例如视觉、红外、雷达和噪声方面都具有低可探测性,而且还具有高速机动性、灵活性以及本身固有的内部装甲保护。
该装甲车可以用C-130"大力神"运输机运输。预计在将来将会在维持和平行动中作为一种安全、灵活的平台大量使用。该装甲车将取代目前一些现役的更大型的履带式和轮式装甲车,例如荷兰皇家陆军的M113装甲车,德国的"山猫"和"豹-2"装甲车。这样可以明显降低使用成本。
使用BAA桅杆式昼/夜传感器可以提供实时情报。该装甲车可以执行远程侦察任务,并可以进行远程高速数据传输。装甲车的自保护武器包括荷兰的.50口径机关枪和德国的40毫米榴弹发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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