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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香港11月21日消息:台北讯,台当局“经济部”昨天宣布修正“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审查原则”﹐简化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项目为“一般”及“禁止”两类﹐取消个案投资金额5000万美元上限的规定﹔两千万美元以下投资案仍需经“简易审查”。这意味着台当局的“戒急用忍”政策正式公告“松绑”。
上述“审查原则”自“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之产品或经营项目”修正公告
之日起施行。
据“中央社”报道,台“经济部”预定11月22日﹑23日召开大陆投资产官学专案小组﹐检讨修正开放项目。第一次产业开放项目检讨预计将在本月底前完成。
按照上述“审查原则”,在投资人累计投资金额方面﹐台当局维持原有对个别投资人赴祖国大陆投资累计金额上限的规定﹐但改区分为“个人及中小企业”与“实收资本额逾新台币8000万元之企业”两类。其中“个人及中小企业”最高投资额由新台币6000万元放宽到8000万元。
为反映公司经营实况﹐将改为采用企业净值来计算对大陆投资累计金额上限﹔另为鼓励资金回流到岛内﹐投资人将大陆投资股本或盈余汇回者﹐得扣减投资人对大陆投资累计金额。
在投资案的审查程序中﹐此次台当局取消个案投资金额不得逾5000万美元上限之规定,个案累计投资金额逾2000万美元者﹐将采用“专案审查”程序。
台当局还要求,累计对祖国大陆投资逾2000万美元以上者﹐定期提供财务报表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形﹐追踪资金流向﹐相互勾稽各单位掌握之相关投资资料﹐并加强事后稽核管理工作。
1996年李登辉提出“戒急用忍”政策,其目的在于阻挡台商到祖国大陆投资,阻挡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阻挠两岸直接“三通”,进而破坏祖国的和平统一。5年来,台湾各界要求改变、放弃“戒急用忍”政策的呼声此起彼落,一浪高过一浪。
今年11月7日,在岛内各界的强大压力之下,台湾当局正式宣布放宽旨在限制两岸经贸往来的“戒急用忍”政策,取消台商投资祖国大陆5000万美元上限,并只审查超过20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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