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政府20日召开内阁会议,通过了《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修正案,决定解除对自卫队参加维和部队主体业务的冻结及放宽自卫队参加维和行动时武器使用的限制。
根据这一修正案,自卫队队员在维和活动中使用武器的标准与不久前刚刚通过的《恐怖对策特别措施法》相同,即:武器不仅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灾民和伤病员等处于自己管辖下的人”受到威胁时也可动用武器。
日本国会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规定,参加维和活动的日本自卫队不能参与监督停战或收缴武器等维和部队的主体业务,而只能从事医疗、抢救灾民、运输、通信等后方支援活动。
当天,日本政府还决定将上述修正案提交正在举行的临时国会审议通过。(来源: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潘晓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