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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报讯:深圳港口发生首起法院扣押船舶逃逸案,总吨位仅有九百八十吨的“振宇十六号”货轮为了逃避四十万元的可能索赔,竟然视法律为儿戏,九月十八日从蛇口港起锚逃遁。深圳海事由此发出了第一张全国“通缉令”。 “振宇十六号轮”是浙江温州乐清市七里港海运公司下属的货轮。八月三十一日,在天津港被广东省黄埔区粮油饲料贸易公司租用,承运散装一千九百三十三吨加拿大小麦。九月十二日,当船抵达蛇口招商港后,货主发现货物被海水浸湿,货损小麦二百馀吨,估计损失四十馀万。九月十五日,与船方多次协商无果的货主,向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派出庭提出扣船申请,请求法院扣押“振宇十六号轮”,并请求船舶单位浙江省乐清市七里港海运公司提供相应人民币四十万元的担保。同日,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派出庭下发相关民事裁定书,并正式下发扣押船舶命令,将“振宇十六号轮”依法扣押。但在九月十八日,这艘船的全体船员竟然驾船私自离港而去。 “振宇十六号轮”船籍港是温州。九月二十日,广州海事法院就“振宇十六号轮”离港一案向温州港务监督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广州海事法院九月二十二日再次向全国各海事局、港务监督发出通告,请求全国各海事局、港务监督一旦发现“振宇十六号轮”立即协助扣押,并告知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派出庭。至此,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派出庭向全国范围内发出了深圳海事首张“海上通缉令”。 事情的结果出人意外。浙江省乐清市七里港海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在九月二十六日赶到深圳,表示愿意即刻承付货损方广州黄埔区粮油饲料贸易公司的一切损失,并接受法院的一切惩罚。据了解,“振宇十六号轮”已经到达温州港,这艘轮船是由十几个农民出资购买的。驾船逃逸的原因是农民们认为,海这么大,只要开船跑了,什么事都可以一了百了。 目前,乐清市七里港海运公司已经和广州黄埔区粮油饲料贸易公司达成谅解协议。而广州黄埔区粮油饲料贸易公司也出面请求法院对此事从轻处理。有鉴于此,广州海事法院亦决定将处罚额度由三万元降至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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