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为奥运通过新治安法-赋予军队更大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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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8月23日
《泰晤士报》报导,为适应即将开幕的奥运会,澳洲政府推动国会快马加鞭通过了一项严厉的新治安法。根据这项法律,军队有权执行传统上由警察负责的安全警戒措施,甚至有权开枪射杀平民。这项法律虽在反对党工党的支持下过关,却引起各民权团体的反弹。
这项新法律赋予当局动用军队执行保安工作的权力。这些措施包括设立路障、留置嫌犯以及搜索攻占建筑物等。但引起民权团体反弹的,主要是关于军队在执勤时有权射杀平民的规定。它们也指出,法律中没有明确定出所谓的“国内暴乱”定义为何。
绿党参议员布朗21日指称这项法律“夸张”。他指出,军队不只有权权抓人,而且还无需提出任何解释。他要求修改这项法律,确保当局不会用它来对付劳资纠纷与和平示威游行。
澳洲政府表示,赶着通过这项立法的原因,是为了因应9月举行的雪梨奥运以及“世界经济论坛”的安全警戒需要。雪梨奥运是恐怖份子下手的最佳目标,而在墨尔本召开的“世界经济论坛”,预料会引来2万名示威者。不过检察总长威廉斯与国防部长穆尔在一份联合声明中却表示,“撇开奥运不论”,这项法律的各项规定也是“应该要有的”。
民权团体认为,这项法律和印尼之类的政权所使用的治安法令大同小异。“澳洲女性联盟”成员安妮司格罗指出,这项法律将“从此根本改变军队的角色,以及我国民主政治的体质”。工会及移民团体也担心,政府当局将从此有动用军队镇压民众示威的合法权力。过去的工党政府就曾有过这样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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