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雅加达5月10日电 (记者顾时宏)针对时下某些不利于鸽航公司“新舟”飞机的流言,印尼交通部周一发表声明说,上述客机已经过印尼交通部和中国西安飞机厂方的考核,证明适合在印尼各地领空飞行。
据印尼《国际日报》10日报道,印尼交通部公关主任艾凡周一在雅加达交通部大厦表示,所谓新舟飞机因不具备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的证书,所以不符合安全飞行的条件,这是误导的说法。
艾凡认为,MA60型飞机并没有在美国领空飞行,是否拥有联邦航空管理局证书并不重要,最要紧的是它已经过来源国和厂方的验证,通过了印尼交通部进一步考核,获得两个方面的安全飞行证书。有些国家把联邦航空管理局证书当作国际标准,那是他们的自由。
鸽航公司营业经理奥里亚当天也表示,每个国家都有本身的客机的调节管理单位和系统,印尼则由交通部代表政府主管,而交通部已批准新舟在印尼飞行,也就说明它具有在印尼领空安全飞行的各项条件,有没有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的证书都是次要的问题。
报道说,新舟已被不少国家采用为小型民航飞机,其中有中国、缅甸、吉尔吉斯斯坦、赞比亚、老挝、津巴布韦、委内瑞拉、斯里兰卡、玻利维亚和菲律宾等。鸽航公司向西安飞机公司订购了15架新舟,目前已有13架在巴布亚等地区服务,还有2架近期也将运到。
当地时间5月7日,印尼鸽航一架新舟60支线飞机在印尼附近海域坠毁。事故发生之后,中航工业西安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紧急对坠机事故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于5月9日上午派出有关专家8人启程飞赴印尼,配合印尼相关方面展开事故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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