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航空讯 2009年7月29日,在西安陕西宾馆,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局长刘雪松向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幸福航空公司)总经理杨尤昌颁发了《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民航西北管理局副局长乔新山向幸福航空公司副总经理李玉荣颁发了《运行规范》。这意味着幸福航空公司已经具备公共航空运输的承运资格。
会议当天,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局长刘雪松、副局长乔新山、纪委书记王俊、总飞行师徐远清,民航陕西监管局局长罗全福,西北空管局局长王战,西部机场集团总裁曾顺福,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总经理张文革,东航西北分公司副总经理邱晓镇,以及民航驻西安各单位和幸福航空公司各部门的领导,出席了本次颁证仪式。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运行合格审查组主任运行监察员赵国强宣布了幸福航空公司CCAR-121R2部审查过程和结果。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对幸福航空的运行合格审定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乔新山副局长亲自负责的运行合格审定组。经过一个多月的审定工作,局方按照预先申请、正式申请、文件审查、演示验证和发证五个步骤对幸福航空公司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运行合格审定组把“持续安全”的理念贯穿始终,以行业规章为依据,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为幸福航空今后的安全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幸福航空公司总经理杨尤昌和公司主管领导对审定工作高度重视,向局方和公众交了一份完美的答卷,再次印证了幸福航空安全、高效的承诺,保证了运行合格审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局长刘雪松在颁证会上强调:“幸福航空取得运行合格证可以说对西北地区民用航空事业乃至全国民航事业的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国民用航空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已成为民航大国,但是距民航强国还有不小的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航空工业发展滞后,民用航空对国外依赖程度高。幸福航空作为使用国产新舟60飞机运营支线的航空公司,对国产飞机投身国内支线航空运营起到探索和示范效应,必将对我国民族航空工业的长足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幸福航空的开航运营,进一步完善了西北航空运输市场结构,对西北支线航空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必将对西北地区航空运输发展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
安全是航空公司的生命线,是实现效益最大化的根本保证。幸福航空公司运行合格审定的顺利进行,充分证明了幸福航空公司的安全运行管理符合规章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幸福航空将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理念贯穿到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坚持安全运行,实现“持续安全在西北”、“持续安全在幸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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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行合格审定第四阶段—演示验证阶段,幸福航空的全体飞行员进行了本场训练和航线带飞训练。值得一提的是,在原有规章的基础上,运行合格审定组的领导针对新舟60飞机的操作特点,对幸福航空的飞行员进行了更为严格的审查工作。一是要求本场训练的机长必须达到单飞水平;二是要求航线训练的机长必须达到单飞水平;三是验证飞行完全使用本公司的飞行机组成员。严格扎实的训练,高标准的要求,为幸福航空安全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9年7月16日,幸福航空全体人员认真准备,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完全应急撤离演示。这次演示采用了全程摄像直播,机舱内外部的监察员都对机组人员的演示情况一目了然,增加了演示的严肃性、真实性、公正性。演示用时57.5秒,达到了CCAR—121R2规章161条规定的包括机组成员在内的满载乘员在90秒(含)以内撤离飞机的要求。
幸福航空公司定于2009年7月30日进入试运营阶段,首批开通了西安至延安,西安至郑州的航线,并推出了试运营期间的低折扣机票,让每一位走进幸福的朋友真正感受到支线航空带来的便捷和经济,同时享受到高品质的航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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