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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规定:旅客投诉应10日内答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3日 10:00  人民网-人民日报

  对于旅客和货主的投诉,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或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这是7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作出的规定。

  航班延误是以往民航受理投诉的重点之一。《条例》明确规定,航班发生延误后,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协调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有关驻场单位,共同做好旅客和货主服务。 (鲍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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