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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世博号”飞机喷涂设计方案征集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30日 12:05  新浪航空

  举办中国东方航空“世博号”飞机机身喷涂设计方案征集(以下简称“征集”),旨在遴选符合上海世博会主题和东航理念的“世博号”飞机机身设计,并藉此向公众传播“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东航,让旅行更精彩。”的世博主题。

  本次征集所称“世博号飞机机身喷涂设计”,是指飞机机身外部喷绘设计,可以是卡通、色块的组合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创意和设计。

  一、主办者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者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主办者设立“世博号”飞机机身喷涂设计方案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具体负责作品的收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二、活动时间

  本次飞机机身征集活动于2009年4月29日开始,于2009年8月1日北京时间24:00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入选资格。

  三、参与者

  1、全国所有关心、支持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投稿。

  2、参与者须填写并签署《中国东方航空“世博号”飞机机身喷涂设计方案征集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中国东方航空“世博号”飞机机身喷涂设计方案征集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送设计样稿。

  3、任何参与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组织者和评选工作的人员、机构,均不具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

  4、投稿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征集活动进行公开宣传。

  四、征集作品

  1、对于每一件投稿作品,投稿者应提交包括《作品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征集条件。所有文件应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制(如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一旦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2、《作品设计稿》包含作品名称、作品说明和作品图稿,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名称可使用中文或英文,标注于作品说明和作品图稿上。

  2)作品说明(包括作品创意说明)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者应将作品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作品说明的题目应写明作品名称。

  3)作品应反映上海世博会的形象,同时体现东航的服务理念,并且能够反映“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东航,让旅行更精彩!”的主题特色。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符合制作、生产的需要。

  4)应征作品中应尽可能体现以下元素中的一种或几种:

  a。上海世博会会徽(整体或局部)

  b。中国东方航空标志(整体或局部)

  c。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带标点或不带标点)

  d. BETTER CITY,BETTER LIFE(大写或小写,带标点或不带标点)

  e。东航,让旅行更精彩 (带标点或不带标点)

  f.TAKE CHINA EASTERN, TASTE MORE EXQUISITE (大写或小写,带标点或不带标点)

  g。世博会吉祥物——海宝

  h。东航卡通“燕子姐姐”

  设计者为设计目的需要使用上海世博会会徽、东航标识、吉祥物图样,可以按本规则第五条所列方式索取。

  5)作品图稿可以是单幅图稿,也可以由内容相关的多幅图稿组成,但均应打印或绘制在A3规格的纸上。图稿的电子文档应采用JPEG格式。

  6)《作品设计稿》(包括其电子文档)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参与者有关的个人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3、投稿者者应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报名表》和《承诺书》。投稿者为机构的,“亲笔签署”指由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设计者不止一人的,所有设计者均须亲笔签署前述文件。

  4、设计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作品须为设计者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作品使用了已有专利或已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须在《报名表》和《作品设计稿》的“作品说明”中明确告知真实、完整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人(或专利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颁发专利证书(或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专利号及期限等。专利或专利申请已公开的内容将不能作为作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2)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且设计作品所有文件的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五、设计作品投稿方法

  1、所有参与者不需缴纳报名费,因设计或绘制而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设计作品必须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

  中国  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世博号”机身喷涂设计方案征集办公室

  邮编:200335

  咨询电话:+86-21-23331180 赵小姐;021-23331158  余小姐

  E-mail: expo@ce-air.com

  3、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作品,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时间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征集办不接受除邮寄和直接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作品。

  4、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投稿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递交作品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设计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5、设计者可以从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和东方航空网站下载本规则、《报名表》、《承诺书》以及上海世博会会徽、东方航空标识、吉祥物图样等相关文件,但不得用于本规则所述征集活动以外的其他目的。

  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网址为www.expo2010china.com

  中国东方航空网站网址为:www.ce-air.com

  六、作品的评选

  1、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2、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决定本次征集活动各奖项得主的最终权利。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入围奖2名。(共计5名)

  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及中国东方航空网站公布获奖者名单。

  八、奖金设置

  一等奖    奖金30000元+世博会门票

  二等奖    奖金20000元+世博会门票

  三等奖    奖金10000元+世博会门票

  入围奖    奖金5000元

  所有获奖者将被授予“东航-世博城市之星”称号。

  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九、相关声明

  1、征集办对其所收到的所有作品一概不予退还,设计者应自留底稿。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原因造成设计作品丢失或损坏,征集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作品一经送达,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中国东方航空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修改、开发、授权、许可和保护等活动。设计者除根据本规则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享有各种可能的奖励和荣誉外,对其设计作品放弃行使并不再享有任何其他权利。

  十、其他

  1、本规则及相关文件以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发布,如有歧义,以中文为准。

  2、征集办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设计者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亦可要求设计者在限期内提供补充信息。设计者对此应予以配合。

  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4、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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