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航空:请尊重死者,还其以安宁
政府官员:假设推论式报道不负责任
媒体专家:呼吁媒体的理性与建设性
新浪航空3月20日讯 近日,部分媒体就厦航某飞行员身亡一事,议论得沸沸扬扬。厦航飞行员冯某上月在年休假期间自缢于其家中,根据警方3月4日出具的事件认定书,“未见明显损伤痕迹,系自杀。” 经笔迹鉴定,厦门市公安局出具的文检鉴定书认定,“现场遗留的遗书系其本人所写。”
在冯某家中,警方发现各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贵重物品均未见丢失。”其留下的遗书上写道:“国家、公司培养我不易,谨把此手抄本献给公司。”该“手抄本”为其亲笔所书的飞行笔记,翻开后,有大量的航线数据资料,以及飞行准备和飞行结束后所手写的心得体会,还记录了如何做好飞行工作、确保飞行安全的经验总结。
遗书表达了对厦航的歉疚
据厦航飞行部张副总和一些飞行员的介绍,冯某生前系厦航飞行部飞行员,其从业11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飞行差错,得到单位和同事的一致认可,他本人也从未对组织上表达过不满情绪。“他跟公司没有矛盾,他给公司的遗书还表达了对公司的歉疚感。”厦航飞行部张副总补充道。
针对厦航飞行员是否超时加班严重而产生巨大压力的问题,厦航飞行技术部张副总认为:“厦航飞行小时控制一直很严格,冯某离去前不存在超时工作的情况,根据公司有关记录统计,他在2008年12月飞行了62小时,今年1月飞行了90小时,2月截至其请假前飞行了14小时,预计2月份飞行不会超过60小时,完全符合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即单月飞行最多不超过100小时,三个月累计最多不超过270小时。”
另据统计,厦航在去年平均每名飞行员每月的飞行在70小时以内,明显低于民航局100小时的要求,而且,这两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厦航还主动调减了飞行小时。“有些飞行人员已处于飞不满的状态,主动要求执行飞行任务。”一位厦航飞行部管理人员说道。
家属感谢厦航的善后工作
事件发生后,厦航高层非常重视,在认真听取死者家属的意见后,积极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参与处理善后工作的厦航飞行部张副总经理同时也是厦航飞行部工会主席,他表示:“厦航考虑到其年近80岁高龄的老母亲丧子之痛,对其专程进行了慰问,整个善后过程,厦航也是一直在与家属不断沟通,并得到了家属的信任和理解,作为家属,他们还对我们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也代表离去的冯某感谢厦航多年来的培养。”
在善后工作中,厦航工会尊重冯某家属的愿望,举行了“告别仪式”,仪式上,厦航工会李副主席和飞行部党委赵书记对死者生前工作给予了肯定。家属则郑重表示:“向来参加的公司领导和同事表示感谢,向在冯某生前工作上给予支持和鼓励,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的领导、同事表示感谢,向几天来在冯某的后事处理中一直给予关注并付出大量努力的领导和同事致以诚挚的感谢,愿冯某在大家的眷恋中一路走好。”
厦航负责冯某善后工作的王副总经理认为:冯某的离去,给他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悲痛,民航也失去了一名不错的飞行员,厦航对此深感惋惜和痛心;厦航本着对死者的尊重,对家属的人文关怀,积极主动、平稳妥善地做好了善后工作,既充分考虑了家属的意愿,也符合政策要求。
为尊重死者及家属而不公开
为何厦航一段时期以来未正面对外公布此事?“主要是基于尊重死者和其家属的原因,同时也是为了在警方调查期间,维护调查取证的严肃性,因而厦航没有对外界公开发表过任何声明,但厦航以正常渠道将有关情况向民航局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在善后期间,有媒体报道了此事,其中有些观点和实事出现了偏颇,家属知道后情绪很激动,以为是厦航将此事公开的,但我们并没有这样做。” 厦航飞行部张副总这样解释。
他还强调:“作为冯某生前的好友、同事和领导,或者作为普通人所起码具备的道德底线,都不允许我们随意向公众公开此事;但事与愿违,个别人借助此事想达到个人目的,个别媒体也利用社会对飞行员职业的关注进行了缺乏事实依据的炒作,这给家属带了困扰,也给厦航的正常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干扰,所以现在需要对一些问题作出澄清,否则对死者及其家属都很不公平。”
在厦航善后阶段,张起淮律师在网上的一篇关于厦航飞行员自杀的文章引发网友热议。之后,一些媒体上有关于冯某自杀的报道,又有大量引用陈建国和张起淮律师的篇幅,其中,陈建国向媒体透露,厦航因其离职而向其索赔900万,但据厦航法律处高经理介绍,厦航向陈建国的索赔金额没有那么多,按照民航局等五部委有关规定,其落实接收单位时,要向原单位支付赔偿210万,并且厦门仲裁委仲裁结果是陈建国应向厦航赔偿150多万,后陈建国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请诉讼。据知情人士透露,张起淮律师在这场诉讼中恰恰就是陈建国的代理律师之一。
自杀与辞职风马牛不相及
有媒体和法律界的个别人士推论认为冯某的离去是与辞职有关,但厦航人力资源部黄经理表示:“冯某在职期间从未以任何方式提出过调动或辞职申请,有媒体说冯某曾向一家民营航空企业询问过跳槽事宜,我们无法判断其消息来源的真实性,但厦航所说都是有依据的。”
厦航法律处高经理也很困惑地说:“有媒体声称厦航在2006年至2008年10月期间,离职飞行员人数超过两成,这怎么可能!实事上,厦航在2006年至2008年底三年内只有22名飞行人员离职,其中还有3人是因为调动到行业主管机关而离开了厦航飞行队伍,而截至2008年底,厦航有飞行人员400多人,另还有近400名的飞行学员,可见,离职的飞行员比例远远低于外界所猜测的;同样在这三年,厦航有选择的引进了持照飞行员13名,新招收了378名飞行学员,厦航飞行人员的流动完全处于正常状态。”
厦航人力资源部康副总经理表示:“飞行员是个特殊的职业,民航飞行员的培养周期长,投入大,要求高,所以民航飞行员的辞职成为当下一些人的谈资,飞行员流动问题有国内整个民航飞行员培养体制等因素形成,不是某个企业的个别现象。厦航也在积极探讨尝试新的飞行员培养模式,比如去年推出的半自费飞行学员培养模式,采取企业支付一半费用或提供担保贷款,与学员部分自费相结合的方式,达成双向用工意向,这些举措就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国内飞行人才的健康合理流动。”
主管新闻宣传的一位政府官员在看过有关报道,并了解了厦航有关情况后认为:记者在没有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得出冯某的自杀原因是由于“飞行员不能正常辞职”,其行为的实质就是在用假设推论的方式进行报道,把莫须有罪名加在死者身上,加在企业身上,这是没有职业道德的,是不负责任的,是别有用心的人想借助此事达到自己个人目的。
严格把控飞行人员身心状态
毋庸置疑,飞行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因此,在通常情况下,飞行员执行飞行任务前有三大环节,一是召开预先准备会。主要是机组人员阅读有关航行通告,了解相关机场的详细情况,执飞期间的天气状况等,同时,还要做一些安全和规章方面的测试题,该环节中,还有与航医沟通的过程,以判断其身心状况是否符合飞行要求,“无异常的情况下,航医才能在飞行任务书上盖章。”厦航航卫处刘经理介绍道。
二是在飞行员上飞机前60分钟召开飞行直接准备会。该环节中,整个机组人员要在一起做沟通,机长有权在这个时候换掉状态不佳的副驾驶,值班经理也有权改换状态不佳的机长。
三是临起飞前,飞行人员会有与签派放行人员、机务放行人员及配载人员之间进行最终的放行会商,若有问题,相关人员则不予放行。
此外,飞行人员每年都要接受全面的身体检查,40岁以上的每年要接受两次检查。对于厦航来讲,每次检查是由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中心执行,厦航航卫处和当地二级甲等医院完成辅助检查。厦航航卫处刘经理告诉记者:“这样的检查是很严格的,检查项目广,标准要求高,远远超出了一般性体格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异常的,还要去专门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待治疗完成后还要重新进行体检,合格通过后才能从事飞行工作。而且飞行员在当初选拔的时候,本身就是从健康的人群中挑选适合升空飞行状态下作业的人员。”
民航飞行工作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确实很高,甚至于到了苛刻的地步。比如饮酒,民航局的有关规定要求飞行人员在执行飞行任务前8个小时内不得饮用含有酒精成份的任何饮料,航空公司也不得安排这样的飞行人员执飞。厦航为了更好的执行这一规定,确保飞行安全,“内部规定24小时之内不得饮用含有酒精成份的任何饮料”。此外,厦航还专门购置有酒精监测设备,“在检查中若发现有违规的,最严厉的处罚是终身停飞”。
呼吁媒体的理性与建设性
冯某事件发生后,一些网友在网络上发出各种声音,厦航工会李副主席表示:“出于对死者的悼念,一些网友发出感伤的声音,厦航完全理解,并表示感谢;但个别人在没有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向媒体披露臆测的信息,甚至于是攻击性的语言,我们认为这是对死者及其家属极大的不尊重。”
一位冯某生前大学同宿舍同学刘某有些气愤地告诉记者:“一些网络上的新闻在有板有眼地陈述着事实,但这些有依据吗?标题刺激醒目,措辞刺耳尖锐,让人难以接受!”
事件被部分媒体披露后,冯某的家属和厦航都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克制态度,“但个别人罔顾其职业道德,做出没有事实依据的推论,毫不顾及死者家属的感受,制造不和谐舆论,让人深感遗憾。”厦航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面对记者抑制不住其激动的情绪说道。
有媒体专家表示,对于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来说,如果不顾亲历者的感受刨根问底以获得独家新闻,或通过肆无忌惮地抓个别人偏颇的语言以达到煽情效果和轰动效应,或者局限于断章取义地引用数据,片面强调某个事实,这将无助于问题的建设性解决,弘扬人文关怀必将只能是一句空谈;同时,社会和谐稳定也会受到干扰和影响;对于记者本人而言,个人先入为主的倾向性,和通过编辑手段实现的误导读者的逻辑推断,是有违其职业道德的。所以当前,媒体要特别重视理性报道与建设性评述。
冯某生前的一位同事向记者表达:“希望社会各界充分尊重已逝者,还其以安宁。”(文:尚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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