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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澳门签署新航空运输备忘录放宽部分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5日 09:42  中国广播网
资料图片:澳门航空特别涂装客机。
资料图片:澳门航空特别涂装客机。

  中新网2月4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国家民用航空局与澳门民航局3日就两地航空运输发展签署了新备忘录。新备忘录放宽了指定航空企业的数目及运力的部分限制,进一步促进了两地航空市场的开拓空间。

  国家民用航空局副局长杨国庆表示,中央政府会继续支持澳门航空业的发展,并会深入研究及考虑澳门方提出的所有议题。

  签署仪式在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举行,在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及国家民用航空局副局长杨国庆见证下,澳门民航局局长陈颖雄及国家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副司长何锦日代表两地签署了新备忘录。

  民航局表示,随着国家整体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澳门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机遇,澳门与内地的航空运输发展极具潜力。双方民航部门去年4月在澳门举行了会谈,就内地与澳门航空运输的持续发展交换了意见,并就进一步开放备忘录的条款达成了初步共识。

  旧备忘录于2006年12月签署。根据该备忘录,澳门与内地通航地点共57个,指定航空企业数目及客、货运力按照不同航点设有限制。新备忘录虽仍然维持57个通航点,但放宽了航空企业数目及客、货运力等条款的部份限制。

  目前澳门至内地已通航的定期航班地点共12个,包括北京、成都、福州、桂林、昆明、杭州、南京、上海、厦门、武汉、天津及无锡,由澳门航空、厦门航空、上海航空、中国东方航空、东星航空及深圳航空等两地6家航空企业经营。

  刘仕尧及杨国庆在签署仪式前进行了会谈。刘仕尧表示感谢中央政府一直以来给予澳门民航业的支持,以及介绍了特区政府为发展澳门航空业及协助澳门航空企业的营运采取了的措施。

  杨国庆则表示中央政府会继续支持澳门航空业的发展,并会深入研究及考虑澳门方提出的所有议题。此外,双方同意两地民航部门今后保持定期交流和合作,继续就内地与澳门航空运输发展更深层次的问题进行会晤和磋商。

  目前澳门与内地可通航的57个航点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昆明、大连、成都、天津、杭州、厦门、福州、西安、重庆、青岛、乌鲁木齐、南京、桂林、长沙、武汉、宁波、汕头、海口、沈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太原、三亚、黄山、温州、郑州、济南、丽江、合肥、南昌、洛阳、烟台、北海、武夷山、梅县、淇江、兰州、南宁、贵阳、张家界、海拉尔、延吉、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威海、西双版纳、拉萨、喀什、银川、宜昌及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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