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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10名机长辞职终审被判赔8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2日 08:11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邓辉)13名机长提出辞职,“东家”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开出1.05亿元的巨额赔偿单(本报7月4日曾报道)。 昨日,这起迄今为止湖北省索赔金额最大的劳动争议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10名机长遭东航索赔近800万元。判决后,部分机长认为“在意料之中”,而东航方面没有过多表态,但东航有关负责人一再强调会尊重判决结果。

  10名机长辞职 东航开价1000万

  因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大,2007年年初,在东航武汉分公司工作了13年的张华(化名)等13名机长集体辞职,但没有一人获得东航批准。

  面对13名机长的集体辞职,东航武汉分公司提出反诉,索赔近1亿元。2007年,湖北省仲裁委员会裁决,13名机长赔偿东航900余万元损失。此后,其中3名机长重回东航。

  “要价太高,我们实在接受不了。”面对900余万元的高额赔偿,10名机长不服提起诉讼。2007年11月,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硚口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10名机长在服务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东航武汉分公司赔偿违约金、培训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一审判决10位机长向东航赔偿近1000万元。

  终审 东航获赔800万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对部分费用等方面存在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况予以确定,终审判决10名机长赔偿东航近800万元。

  张华告诉记者,昨日上午,他接到法院通知后拿到了判决书,对于二审判决结果,“我觉得并不意外,在意料之中”,张华称,仅他一人就被判赔偿东航近70万元,其他机长赔偿数额在70—100万元不等,一共有近800万。判决后,张华等人非常平静,“今后我们会和东航协商,办完手续,同时我们也会与民航局联系,考虑下一步的发展”。

  ◇对话张华

  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

  长江商报:你对判决有什么意见?

  张华:结果并不出乎我的意料。东航要我赔偿70万,我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我辞职已有1年多了,不过现在我会尽快到公司办理手续。

  长江商报:你离开东航后悔吗?

  张华:现在谈后悔已经没有意义了,但我离开东航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想有更好的发展,不希望总是生活在高压状态之中,我愿意选择有人情味和宽松环境的公司工作。

  长江商报:辞职后你在做些什么?

  张华:我卖掉了房子,一直在打官司,辞去工作后我也没有了收入,每月靠580元最低生活保障,我相信以后在新环境中我会干得更好。

  长江商报:目前你有什么打算?

  张华:目前我还没和其他航空公司接触,但我可以确定的是,我会继续从事飞行员这个职业,有其他航空公司联系我,我肯定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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