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出台奥运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 11:03 半岛晨报

  晨报讯(凌兴东 首席记者 苏琳) 普通航班上,残疾人可能优先登机。近日,民航局联合第29届奥组委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门出台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这是中国民航历史上制定的第一个关于残疾人的航空运输保障政策。该政策即日起至2008年11月30日执行。

  2008年北京残奥会期间将有4000名残疾人运动员,其中包括2600名轮椅运动员,以及大量的国内外残疾人观众来到北京。《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规定,在普通航班上,残疾人旅客可优先登机。在航程超过3个小时的航班上,航空公司应为残疾旅客提供机上专用窄型轮椅。航空公司和机场在为不能独立移动的残疾人服务时,无人照看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对于需要导盲犬的残疾旅客,航空公司和机场应允许残疾人所用的工作犬经安检后进入隔离区,但必须在登机前为其系上牵引绳索,陪同上机后不得占用座位和让其任意跑动。

  当航空公司因残疾等相关原因拒绝为残疾人提供运输服务时,应在拒绝后10日内向其提供书面说明,说明可能对其飞行安全不利的合理而具体的根据及相关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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