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宏天价索赔案进入二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 08: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相关判决

  劳动合同都是关键因数

  与陈勇被索赔一案几乎同时发生的,还有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李怀远、李斌均因向国航提出辞职被国航起诉,李怀远被索赔99万余元,李斌则被索赔101万余元。与陈勇一样,李怀远没有与国航签订劳动合同,因而法院同样判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李怀远不需要对国航进行赔偿。

  而李斌却不一样,他与国航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在被国航起诉后不久,双方都向法院表示愿意调解。据悉,李斌与国航日前已达成庭外和解,李斌向国航支付了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目前,在法院已经判决的两起纠纷中,国航都已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

  ○辞职主角

  “他在成都,在忙官司”

  作为此次“飞行员辞职案”的主角,今年38岁的陈勇现在情况如何呢?据记者了解,从宣判到现在,陈勇一直没有露面。记者昨日来到判决书上陈勇的住址——四川省招标局。然而,他原来住的宿舍已经人去楼空。昨晚8时30分,记者辗转联系上陈勇父亲的朋友李先生。李先生联系后告诉记者:“我将你们想采访的事给陈勇父亲说了,老人家说现在还不方便,等事情有结果后再说。”

  李先生说他去年11月份就知道了陈勇辞职一事。据他介绍,陈勇是飞国际航线的机长。对于陈勇的辞职,李先生认为这是陈勇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辞去机长的职务不是小事,他应该另有打算。”李先生称,陈勇现在还没有工作,“他在成都,现在忙于官司的事情。”对于其他的情况,李先生表示确不清楚。

  ○相关链接

  东航“返航”事件 待遇是关键?

  3月14日,上海航空40余位机长同时报请病假;3月28日,东星航空11名机长集体“告假”;而3月31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18个航班更“玩”起了集体返航,航班飞到目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又都飞回昆明。

  事后,虽然东航表示集体返航是由天气情况造成,但是4月2日下午,一位东航的飞行员则透露,“其实这件事情,是飞行员维权的一个无奈之举。”

  “郑志宏”天价索赔案进入二审

  去年7月,东航云南分公司前飞行员郑志宏向昆明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东航云南分公司劳动关系。随后,东航云南分公司提出反诉:要求郑志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与公司解除合同,则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250万元。裁决结果是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由郑志宏以72万元“买断”自由身。郑志宏和东航均不服裁决,双双提起上诉。去年12月27日,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郑志宏向东航赔偿137万元。双方不服判决,向昆明市中院上述。前日下午,昆明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相关说法

  法官

  如有“下家”聘用

  仍需付“培养费”

  昨日,记者采访了承办这3起纠纷的双流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苏炳良。苏炳良表示,这3起纠纷的关键就是双方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飞行员是特殊劳动者,航空公司需要花费很多财力、精力才能培养一名飞行员,因此,飞行员辞职应该支付违约金和培训费。但是,飞行员仍然属于劳动者,其权益也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护,没有签订合同,国航的权益就得不到支持。”

  记者提出,没签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航空公司的培训费就永远拿不回来?苏炳良对此予以否认:“在实际当中,双方确有事实劳动关系,培训费也已经产生,因此,根据民航总局文件规定,只要有新的航空公司聘用像陈勇这种情况的飞行员,就要支付70-210万元不等的费用。”

  律师

  如到国外谋职

  国内文件没用

  基于上述原因,辞职的飞行员今后的工作状况大致有两种情况:要么另谋职业“转行”,要么应聘到肯出高额“转会费”的航空公司。是不是这样的呢?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彭胜律师认为,现实中还有一种例外情况,就是飞行员到国外谋职。“飞行员移居到国外,然后谋职,即使还做飞行员,但国内出台的文件管不到了,飞行员和航空公司也都不用付费了。”

  律师还称,据他目前了解的情况来讲,虽然目前关于飞行员辞职的案例很多,但大部分都是判决飞行员赔偿,因为没签劳动合同而导致航空公司败诉的,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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