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禁止乘客携带化妆品登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 10:47 乌鲁木齐在线

  乌鲁木齐在线讯 (记者管婉琪 通讯员李洪民) 从本月8日开始,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开始执行安检新规,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化妆品,携带此类物品的旅客需办理托运手续。

  9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了解到,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公告及新疆机场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包括所有液体、浆状、膏状、凝胶及喷雾类的液态物品将不允许旅客随身携带。

  矿泉水、饮料、糖浆、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牙膏、隐形眼镜药水、发胶、摩丝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等均在禁止之列。

  乘客如果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须凭医生处方、医院证明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旅客因违反携带液态物品的规定,或在接受安全检查时不能配合而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如果旅客有婴儿随行,可以在购票时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乳制品的品牌由各具体承运的航空公司做出解释。

  另外,机场安检站工作人员提醒乘机旅客,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不可随身携带登机;酒类物品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以上措施适用于乘坐国内航班。

  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机场国内旅客通过安检的速度有所放慢,但机场方面采取了加开安检通道、增派安检人员等一系列措施,没有出现因对物品进行检查致使航班延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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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3月中旬起,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根据国家民航总局的通知,规定乘机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液态物品,如果携带少量旅行用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且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放置在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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