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出我国与国际接轨的创业板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 17:31 中国航空报

  自1971年美国纳斯达克创业板市场创建以来,创业板对各国高科技企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于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创业板,如新加坡、韩国、日本、香港、英国、法国等等,目前世界上大约有18个主要创业板市场。

  我国从1998年提出创业板的设想至今,已历经了十年光阴,其间风风雨雨、各方博弈、多种争论始终未休。2000年创业板在深圳推出受挫。2004年2月1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2004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2007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国务院批准,千呼万唤,创业板已接近呼之欲出,据权威人士表示,2008年上半年将有望正式推出创业板。

  创业板的推出,被人们寄予了太多的期望,其现实意义非常重大。一是有助于确立国民经济发展动力机制。二是有助于自主创新,加速创新型国家的建立;三是有助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四是有利于促进主板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五是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渠道。六是有利于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

  据多方信息披露,创业板上市规则的内部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创业板上市的若干条件,但这些条件几乎只是“中小板”的降低,与国际上真正的创业板有很大的出入。创业板是创新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是支持企业创新的一个平台。在建立我国创业板时,要尊重中国国情,借鉴西方规范,开创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板之路,建设有竞争力的中国创业板市场,这是肯定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而搞成与国际上创业板差别很大的“创业板”。根据相关统计,在全球18家主要的创业板市场中,绝大部分都对净利润不作要求,只有纳斯达克市场等少数几家对税前收入和营业收入有几条标准。从全球情况来看,创业板的特色就在于它没有门槛,这样可以极大地鼓励企业的创新。

  一般认为,建立无门槛的创业板,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是上市资源比较枯竭;二是机构投资者队伍强大,投资人队伍成熟;三是监管手段健全;四是退市等一系列制度的完善。一般认为,今天我国还没有达到足以实现创业板目标模式的时期。因此,在建设创业板的过程中,提出要搞“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建立“中小板”,相对主板而言降低门槛,为中小企业服务,这一步在2004年已经实现了;第二步:推出“成长板”,再次降低门槛,但仍需要一定的标准,为具备“五新三高”特征的广大中小企业服务。所谓“五新”,即新经济、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服务;所谓“三高”,即高技术、高成长、高增值。目前要推出的就是这一步。第三步:推出目标模式(无门槛)的“创业板”。

  目前即将推出的所谓创业板,实质是“成长板”,与人们的期待有很大差距,与国家发展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对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自主创新的激励还远远没有到位。为此建议:

  1.我国可以借鉴美国、英国的特点,不一定再搞一套创业板的标准,要敢冒风险,同时积极防范风险,使创业板一步到位。如果必须走过渡形式的“成长板”,建议国家尽快研究部署真正的无门槛的“创业板”。

  2.要让创业板完全独立,与主板、中小板相比完全是另一个市场,总的原则是“起点低,披露多,上市易,监管严”, 在企业准入、发行审核、市场监管、交易运行和退市制度等方面合理安排制度创新。

  3.像纳斯达克一样,上市条件尽量定量化,不要搞过多的模棱两可的上市门槛。

  4.针对目前国内建立无门槛创业板某些条件不足的问题,积极寻找解决措施,比如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使其更加成熟理智,加强市场监管等等。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