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不满航班取消起诉航空公司违反诚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09:0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自己购买机票的航班被取消后,乘客朱先生以航空公司违反诚信原则将其告上法院,索赔前往机场的76元交通费。近日,此案经丰台法院调解,航空公司道歉,朱先生撤诉。

  朱先生说,去年12月19日,他购买了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次日早8时10分从北京飞往锦州的航班机票。20日一早,他到机场办理了所有登机手续。但7时30分许,候机楼广播说因有雾,航班起飞时间推迟,起飞时间另行通知。随后,他又被告知该航班取消。

  朱先生说,经他了解,当日其他航班并没有被取消,他的航班被取消的真正原因是该航班仅有8名乘客,飞行会造成航空公司的经济损失。后经交涉,机场工作人员给他退了票,并打车将他送回市内,但拒绝承担他前往机场时的出租车费用。朱先生于是起诉,他认为,航空公司借口天气原因取消航班,完全不考虑旅客的利益,此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航空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交通费76元。

  开庭时,中国联航的代理人表示,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因天气原因取消航班,是对乘客负责的表现,自身并无过错。根据有关规定,乘客可免费乘坐由机场至城区的大巴,但中国联航负担了朱先生由机场到市内的出租车费。

  后经法官劝导,航空公司当庭对其职工在处理此事过程中给朱先生造成的不愉快表达了歉意,并说明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已经无法再负担朱先生到机场的出租车费。朱先生在得到航空公司的道歉及说明后,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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