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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美加航线托运有新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31日 16: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免费行李的重量和尺寸有修改 本报讯 记者韩平、通讯员白云报道:由于美国、加拿大的一些航空公司更改了旅客托运行李的规定,南航也对中美、中加航线托运行李的规定作出了相应修改,新规定将于2008年1月1日执行。 据介绍,新规定具体如下:头等舱和公务舱的免费行李额仍为两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70磅),且每件的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62英寸);经济舱的免费行李额为两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23公斤(50磅),且每件的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62英寸);所有舱位的单件行李重量不超过45公斤(100磅)。 逾重行李的收费分别按照超出件数、超出重量、超出尺寸的三个标准进行累计收费,如属超出件数,每件收取人民币900元或110美元;如属超出重量,单件重量在23公斤(50磅)和32公斤(70磅)之间,收取人民币900元或110美元;单件重量超过32公斤(70磅),但未超过45公斤(100磅)收取人民币2700元或300美元;如属超出尺寸,即单件三边之和在158厘米(62英寸)和203厘米(80英寸)之间的,收取人民币900元或110美元,单件三边之和超过203厘米(80英寸)的收取人民币2700元或330美元。过于庞大的行李,航空公司可以拒运。 (编辑:左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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