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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者被行政拘留10日

诋毁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者被行政拘留10日
2018年02月19日 09:05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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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沭县关于对郑山街道禚某利用

  新浪微博诋毁黄旭华院士的情况通报

  2018年2月15日至16日,微博用户“禚律师-a6j”发表言论,对中国工程院院士黄旭华进行公然侮辱,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县公安局接到网友举报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微博用户“禚律师-a6j”的真实身份系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禚某(男,47岁,曾任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8月8日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县公安局已于2月17日将其传唤到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调查取证力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临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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