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要求完全获得巴铁大坝所有权?发改委回应

2017年12月08日 07:21 新华网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不存在中方要求完全获得巴沙大坝项目所有权运营权等情况

迪阿莫-巴沙大坝示意图 图:论坛快报迪阿莫-巴沙大坝示意图 图:论坛快报

  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记者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7日说,目前中国和巴基斯坦正就巴沙大坝项目合作事宜保持接触。但该项目尚未纳入中巴经济走廊能源项目清单,中巴两国行业主管部门也未就巴沙大坝的开发方案开展交流,不存在“中方要求完全获得巴沙大坝项目所有权及其运营权并以巴境内另一个在运水电站作为抵押物”等情况。

  这位负责人说,近期巴基斯坦媒体关于巴沙大坝项目的报道存在失实的方面,或是仅代表个别官员的立场。

  这位负责人说,中国企业在取得瓜达尔港经营权后,为扭转瓜达尔港持续亏损局面,进行了大量投入,目前自由区起步区、东湾快速路等项目都已启动建设,中国红十字援外医疗队已进驻瓜达尔港,由中方援建的法曲儿小学、气象站也已建成使用。中巴双方始终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稳步推进瓜达尔港整体发展,其成效得到了两国领导人和中巴经济走廊联委会双方主席的高度赞赏。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