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第8轮海洋高级别磋商 日媒:日方未在钓鱼岛让步

2017年12月07日 16:0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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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消息,2017年12月5至6日,第八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在上海市举行。中国外交部、中央外办、国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环保部、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中国海警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部门及日本外务省、内阁府、水产厅、资源能源厅、国土交通省、海上保安厅、环境省、文部科学省和防卫省分别派人参加。

  新华社记者 杜潇逸 摄

  双方举行了磋商机制全体会议和机制下设的政治与法律、海上防务、海上执法与安全、海洋经济四个工作组会议,就东海相关问题交换意见,探讨了开展海上合作的方式:

  一、双方确认通过包括本机制在内的双边渠道就海洋政策及法律保持沟通的重要性。

  二、双方就建立并启动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取得积极进展。此外,双方同意继续加强防务部门间的交流,增进互信。

  三、中国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同意根据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继续开展防范打击走私、偷渡、贩毒等跨境犯罪方面的合作,适时举行专家互访。

  四、中国海警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对于已有联络窗口在双方信息交换方面发挥的作用以及工作层人员交流给予肯定,并就强化两国海上执法部门间的合作深入交换意见。

  五、双方欢迎中国国家海洋局与日本环境省在本机制下就海洋垃圾合作取得的成果,并同意于2018年举办中日海洋垃圾合作专家对话平台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中日海洋垃圾研讨会,继续加强海洋垃圾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六、双方同意重启“中日海运政策论坛”,讨论双方共同关心的海运政策合作。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双边安全和防污染机制下的合作,讨论共同关心的海事领域事务。

  七、双方再次确认签署中日海上搜救协定的重要性,同意今后继续进行在双多边框架下的搜救合作。

  八、双方同意探讨在海洋地质科学领域开展合作研究的可行性。

  九、双方同意就东海问题原则共识相关问题加强沟通交流。

  十、双方原则同意明年上半年在日本举行第九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

  12月5日,双方首席代表在第八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会议现场握手 新华社记者 杜潇逸 摄

  对于第二条中提到的海空联络机制,日本共同社援引多名中日关系消息人士,称双方就机制草案的设立基本达成共识,并预计该机制近期将正式启用。

  报道称,海空联络机制事先规定了日本自卫队和中国军队接近时的联络方式等,以防止冲突。至此,中日间最大关切事项之一的有关钓鱼岛的紧张局势将朝着缓解的方向迈出一大步,近期可见迹象的两国关系改善势头将加速。

  2007年,中国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时任首相安倍晋三就完善机制达成共识,两国持续展开了磋商。但在对待钓鱼岛周边的领空及领海方面意见对立,出现冲突的担忧一直未能消除。

  日媒称,此前磋商中,日方认为中方可能解释为“只要有联络就可驶入钓鱼岛周边”,因此主张领空与领海不包含在运用范围内;中方则为加强主张对钓鱼岛拥有主权,要求不要明确运用范围。

  多名中日关系消息人士称,自今年秋季前后,中日外务和防务当局一直在非公开地进行磋商。12月5日、6日在上海举行的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中,双方达成妥协,敲定机制内容不涉及地理上的运用范围。

  共同社就此判断,称这样一来不会造成日方在钓鱼岛主权方面向中方让步。预计今后将在设置文件汇总作业后,正式达成协议。但中国国内或许会出现强烈反对,此事可能面临波折。

  安倍晋三在11月相继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举行会谈、接触。共同社表示,为活跃首脑之间的相互往来,日方正积极致力于改善关系,包括呼吁早日实现中日韩首脑会谈在日召开、安倍访华以及习近平访日等。

  而针对钓鱼岛的主权问题,外交部已多次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无论日方采取何种手段鼓吹其非法主张,都无法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客观事实。中方敦促日方正视历史,尊重事实,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挑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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