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钓船船长被法院判有罪 未经许可擅自出海

2016年07月07日 17:48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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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产经新闻》7月7日报道称,本月6日,中国香港地区法院对此前曾“擅自出海”前往钓鱼岛宣誓中国政府主权,并被当局劝阻的保钓船所有者及船长作出判决。法院方面以其未经许可离开香港水域等为由判其有罪。

  报道称,接受判决的是香港保钓团体“保钓行动委员会”代表、保钓船所有者罗堪就以及船长石桃胜。法院判决被告罗堪就监禁1个半月,被告石桃胜监禁1个月,缓期2年执行。对此,被告罗堪就表示将直接提起上诉。

  2014年10月,两名被告因船只安全问题被香港当局勒令禁止离开香港水域,但他们依然选择出航且未听从当局发出的停船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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